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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报销制度17篇(全文完整)

发表时间:2023-07-14 21:55:03 来源:网友投稿

销售报销制度第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强化费用控制。2、适用范围公司员工费用报销管理。3、职责客服部负责制度的制定;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4、内容费用报销审批权限:公司的费用开支均由各部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销售报销制度17篇,供大家参考。

销售报销制度17篇

销售报销制度 第1篇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强化费用控制。

2、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费用报销管理。

3、职责

客服部负责制度的制定;

各部门负责按照制度执行。

4、内容

费用报销审批权限:

公司的费用开支均由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财务核实,但最终批核权由总 经理审批。

如遇总经理外出,又急需于支付时,可按下列情况处理:

费用在300元以下的,经部门经理审批后,财务可予以先行报销;

费用在300元以上的,先由部门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再由总经理口头(电话)或书面(传真、E-mail)指示财务人员先行处理。

以上两种情况,财务部出纳必须待总经理回来时,再将有关单据交给补签。

具审批权限的人员,不得签涉及自己的费用,其费用由其上级主管负责签 批。

所有的费用开支必须先获享有审批权人同意,才能实施。不得“先斩后奏”。

费用报销流程:

当费用发生后,受款人必须在三天内填写有关的报销凭证,并办妥本部门的审批手续,再送往财务审核,超出三天的"`费用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财务部必须认真、负责地审查有关的报销凭证及原始单据,重点要审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合理,计算是否正确无误,手续是否完备无缺,有无违反公司规定和作弊嫌疑。如有异议时,财务应当拒绝受理,并退回当事人重新办理。情节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至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由部门经理审批无误后,经财务审核无误的单据,应由财务送给总经理审批。

财务在收到经获总经理批核的单据时,应在一天内,足额地支付有关款项给受款人,并在费用报销单上签收。

受款人到财务处领取款项,在收款时,应当面点清款项。

借款:

当事人因公办理涉及到费用需借款,必须填写借款申请单。

借款时写清借款的理由或用途,当日借款金额在300元(含)以内的经部门经理审核。借款金额超过300元时,除完成以上程序外,还须上报至总经理报准后方可支付。

借款人在办妥相应的事项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尽快与财务结算清楚。

、借款人在财务处已有借款没有还清时,财务有权拒付二次借款。

当借款人不及时结清借款之项目时,财务有权从薪资中抵扣。

重点费用有关规定:

工资:

每月15日为职员薪资发放日。

薪资计算周期,每月1日至最后一日为一个月周期,每月25日后入职当月不发放薪资,计入下一个月薪资内。

客服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各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门票领取情况“上报财务。

财务在每月13日前,将所有员工的工资计算完毕,并交总经理签批。

交际应酬费:

一般人员不能以任何理由请客送礼,确因需请客送礼,应当掌握分寸,发生金额在100元以下,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如发生额在200元以上/餐次的,必须先获总经理的批准。

一次的金额应控制在人均50元以内,如发生额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有证明人签字。

一次发生的交际费,必须如实填写清楚所应酬的项目方可报支。

市内交通费:

(1)因公事外出的车费可实报实销;
但必须注明起止地和事由。

(2)交通工具均以公交车、专线、小巴、BRT为主;

出租车费一般不予报销,但特殊原因需打出租车时,应事先经部门经理同意方可。

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每次报销费用,必须在事项结束起3日内,特殊情况一周内完成,过期财务可不予报销。

有关费用必须按相关“费用报销凭证”准确、如实地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报销凭证一律使用钢笔或水笔填写:

受款人姓名一律使用中文字书写,字体要清楚。

所属部门按受款人所在部门的名称填写:

填报日期按填写当日的日期填写:

附件张数按所附单据数量填写:

大、小写金额必须填写一致,不得涂改:

发票、收据必须分开填写有关“费用报销凭证”;

凡涉及购物或非本人事项的报销,必须有本部门同事作验收或证明人的签名;

如填报未符合上述要求,财务部有权要求经办人重新填报。

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凭“发票”或“收据”为原始凭证,如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须以“支付证明单”代替,并必须注明未能取得票据的原因。

如遇有票据丢失的,将视同没有发生费用,相关的损失由票据丢失人承担。

所有票据必须真实,如发现作弊时,财务将按票面金额的两倍处罚当事人。

关于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维修:

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必须于每月3日前上报客服部文员,由客服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

客服部根据审批采购计划,填写“借款单”,到财务借备用金采购。

所采购的物品必须统一保管,领用物品时填写领用表。

办公设备的维修,要求事先申请到客服部备案,由客服部负责,请专人维修及购置维修所需物件,各部门无权自行处理。

5、其它

5.1本规定由客服部制订并归口管理;

5.2本规定将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5.3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销售报销制度 第2篇

一、 职责

1、各业务负责人对各项业务的合理性、可行性、部门费用控制负责。

2、财务部对各项费用票据的合法性以及费用的预算控制管理负责。

二、借款及报销原则

1、借款依据及还款时间要求

借款类型 借款依据 还款时间

投标保证金 招投标邀请函 招投标结束一个月内

履约保证金 合同复印件 合同规定期限

租房押金 合同复印件 合同规定期限

差旅费借款 出差借款单 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

其他借款 合同复印件、单笔专项业务费用审批单及预算明细表等 借款之日起一个月内

2、出差人员预借差旅费应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作它用。原则上部门经理以上一律不准预借差旅费。

3、其他借款支出,实行单笔总经理审批。

借款审批权限

序列 业务审批人 业务终审人 财务终审人

销售(含销管) 销售副总 总经理 财务经理

服务(含售前、实施、服务) 服务副总

运营(含财务、人力行政、市场) 总经理

各业务部 业务部负责人

4、前款不清,后款不借。除未到期的保证金、押金外,如有未清帐借款,不得再进行下一笔借款,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5、财务部定期对业务借款进行清理,未按照规定时间还款的,对借款人按借款金额10%罚款。

6、报销时限

(1)差旅费报销时限为出差返回后两周内,不得逾期。如逾期报销,则按逾期10元/天扣减出差费用。

(2)交通及移动通讯费按季度报销,次季度的首月,必须将该季度的费用报销完毕,逾期不予报销。如:6月报销4—6月交通费及3—5月通讯费。

(3)招待费及会议费等报销时限为此项业务结束后两周内,不得逾期。并且报销时需相关业务负责总经理签字。

(4)所有报销单据,超过3个月期限,将不再予以报销,请务必及时报销。

三、 差旅费报销标准

1、 往返交通费

人员类别: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总经理:经济舱、 实报 经济舱、 实报

其他人员:特批、 二等座、硬座、硬卧特批实报

(1) 一般员工可乘坐火车硬卧及硬座、长途汽车、轮船三等舱。出差人员白天乘车超过12小时或晚上乘坐火车的,可购买同席硬卧车票,乘坐火车超过13过小时可乘坐飞机,但特殊情况下如需乘坐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仅限于经济舱),须事先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2) 公司已经统一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保险,因此不再承担个人购买的意外保险费用。

(3) 同一地区不同城市之间的往来,只能乘坐长途汽车或火车,严禁乘坐出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4) 外地交通费20元/天,不到20元,据实报销;超标,按20元/天报销,天数计算同补助天数。

2、住宿费

(1)住宿费用为标准间费用,同时出差的同性人员需同住一个标间,报销时应注明,如住宿费由一人报销,则需要另一人签字证明。但如果客户提供住宿,则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2)住宿费用报销标准:济南、青岛、烟台住宿标准150元/天;省内其他城市住宿标准100元/天;省外(如:北京、上海等)住宿标准200元/天。若住宿超标,则超标金额自行承担。

(3)住宿发票必须真实并且带有当地税务或财政监制章(没有税务或财政监制章的住宿发票或收据无效)。无住宿费发票或发票与住宿地不符者,住宿费用自理,一律不予报销。

3、出差伙食补助

(1)出差伙食补助标准60元/天(试用期补助标准减半,30元/天),其中50元/天(试用期20元/天)的补助需自行找票。(此处补助标准60元/天,仅为举例用,各地出差补助标准,单独邮件发送)

票据要求:会议费、资料费、过路过桥费、汽油费、修理费、汽车、火车票、船票、机票(只限本公司员工)、图书费、印刷费、服务费(只限于IT服务业)、小额邮费,打车费、月票费、电话费(只限本公司员工)及定额电话费票据等,长条交通票每次报销补贴时只限用一张,此类票据不准连号(发票连号包括同一本上的发票),不得使用招待及礼品发票。并且发票必须是当年发票。

(2)参加会议、培训以及陪同客户参观出差不享受出差补助。

4、票据规范要求

原始票据必须是符合税务规定的正规发票,票据完整,内容填写清晰有序,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名称要填写“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机打发票单位名称手写无效,除非发票票面标示“除单位名称外手写无效”。

(2)金额的大小写要相符,字迹要清楚。

(3)日期填写完整,发票日期要与实际业务日期一致。

(4)开票方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必须是全章)。

(5)发票项目必须与业务相符,内容填写清晰有效;

(6)财务部有查验票据真伪的义务及权利,有权拒绝假伪票的报销。

(7)因个人原因丢失报销票据,不可用其他票据抵报,费用自行承担。

(8)外包付款取得发票为地税发票,如:实施、开发、服务。营业税改增值税地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报销单据填写规范

(1)报销单据选择:参照网上报销系统(网址:xx),交通、通讯记入日常费用,其他费用全部记入项目费用中。(除交通、通讯暂缓报销外,其余费用暂采用手工报销)

(2)报销粘贴顺序:自上而下,自右而左,按票据类别,实际票据与出差补助票据分别粘贴。报销清单列示在最后一页。

(3)大写数字提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

(4)报销单据必须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并且不得涂改、大小写金额填写一致、合计、部门、姓名、出差事由、日期、领款人均需填写、部门主管签字审核、补助填在其他格。

(5)如有替代发票情况,支出凭单上按自找发票填写报销内容,原始票据与替代票据分别粘贴,并在《礼品、车费报销清单》上列**实业务情况。补贴请自行找票,所找发票不可是一本上票据或连号票据,否则将从报销单据上直接扣除此金额。

(6)出差补助每天按10元累计填写到“出差补助金额”中,其余填到“其他”列中。若无补助,则“天数”列不准填写。

(7)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等,应单独粘贴报销。

6、其他相关规定

(1)出差天数计算:自开始出差之工作日起到回公司工作之日,连续计算天数后减一。

(2)出差过程中涉及礼品、交际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如因业务需要确需发生此项费用,必须事先向尹总审批,并单独粘贴支出凭单报销。

(3)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出差中途除因病、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部门经理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公司不予报支差旅费,并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通报批语、扣发工资、直至辞退等处理。

(5)各部门经理和财务部有权对虚报嫌疑的报销申请提出质疑并查验原始单据,经查属实,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本次发生的所有出差费用;如果多次出现同类问题,财务部有权直接扣除相关报销款,并报公司总经理,公司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直至辞退等处理。

(6)票据超过三个月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报销,公司不再给予报销。

(7)集团培训:先确认费用承担方。此费用如济南公司承担,则首先需xx审批然后登陆如下网址:xx填写申请(具体操作,请参照“机构(xx)消费卡充值申请说明”文档),并经财务审批后,直接打印审批单自行去集团卡务中心办理入住或退卡手续即可。(卡务中心周六、周日不办公,消费卡用完后请自行到卡务中心退掉。)

(8)支持费用:报销时一并提供被支持方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签字确认的《支持费用确认单》,并执行济南公司标准。(由于传真件无法长期保存,请自行复印)

集团支持本公司项目时,则首先需总经理审批,然后报财务经理审批即可,否则不予报销。

(9)新入职员工第一次报销时,务必提供报销卡号及具体开户行名称,如:xxx,招商银行济南泉城路支行等。

本制度自公布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财务部。

销售报销制度 第3篇

总则:
为了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化运作优势,提高信息传递、处理效率,确保安全;
节约公司的快递成本,规范快递物品 的收发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资料的丢失及浪费。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属之

定义:

快递物品: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 配件,样品以及其他货品等。

(销售仪器和销售试剂的发货除外)

组织与职责:

:值班门卫:负责公司邮件、零散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

:物流部:
负责公司邮件、快递物品的寄发管理。

:各部门:
递。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快递费进行管控。

5.流程图:(略)

6 .执行说明:

快递的签收与发送 寄件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寄件要求寄发快

快递的接收

值班门卫收到文件,资料,货物等快递物品时,要及 时通知转交给相关部门人员。

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快递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 以备查验核对。

除特殊情况外,如货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电话通 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托人代为签收。原则上各部门 人员应代收。

快递的寄发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货物及其他物 品者必须到物流部填写《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进行登记,经部 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物流部, 由物流部联系快递公司统一发送。

各 ( 需求部门于每日 16:30 前送至物流部)

未经登记或需快递物品无部门负责人审批的, 物流部可 拒接受理,对于不合格的件退回发件人。

快递公司的选择:
选择的原则是合理、 负责任、 低成本;

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合理、负责任的选择性价比高 的快递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邮寄处理的不选择快 递。

各需求人员必须在《邮件快递寄发登记表》上详细注明 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称,以及快递承运单位及快递单 号,以备查验核对,如资料登记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权要 求当事人将资料完善,对于无故拒不按要求填写,且物流要求无效者,物流部有权拒发该物品,并将情况报备部门负责人处理。

填写快递单:
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 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

寄件相关规定:

物件分类:

A 类:紧急件;

B 类:贵重件(如票据、证件、贵重配件或 物品等);

C类:普通件(如资料、文件、普通配件等);

D类:普通信函、贺卡等。

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序 号 1 2 寄 件 类 选择快递公司 型 A B 发顺丰快递 发 EMS 或顺丰快 递 3 4 C D 发一般的快递公司 邮政(发平信)

(物流部将提供各快递公司的优势特点及价格,供参考选 择)

普通物品、公司样本、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 公司(非顺丰快递) ,若是特急件贵重配件或物品,方可选顺丰 快递等邮寄方式。

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 10 倍处罚。

为便于寄回公司物品损坏时的索赔,外派人员必须选择有 资质能出具发票的快递物流公司。

寄回公司的物品,由寄件人直接付款,物流部自本通知发 出之日起将不再支付快递公司到付付款, 公司任何人不得选择到 付付款方式,否则造成的耽误损失由经办人承担。

如发生物流部提货寄回公司物品(含退换、返修仪器及试 剂)产生的费用,动用到物流部备用金的,将归各业务部门费用 核算。

执行时间:
凡以往发文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邮件快递收发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销售报销制度 第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参照中央、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时间。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乘坐飞机。

(二)正副厅级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二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含6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乘坐火车卧席条件的人员改乘座席的,按照硬座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软卧改乘硬卧,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为降低单位派车出差成本、节约开支,鼓励更多机关工作人员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车)出差,对符合派车出差的人员,改乘公共交通工具到省内其他市州(含成都)和本市各县区出差的,按所乘公共交通工具票面价格的80%给予补助。

第九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1份),凭据报销。出差人员前往专线客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市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住宿标准:副厅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县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县处级及以下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或出差到没有定点饭店的地方,住宿费在限额内凭据报销。厅级每人每天400元,县处级每人每天300元,县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200元。

第十二条市级各单位及出差人员可登录网址查询全国各地定点饭店名单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及住宿标准比照第十、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每人每天50元,在本市各县区内每人每天30元。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在包干标准以内凭据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费开支。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用于出差地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每人每天40元(其中:交通费20元,通讯费20元),在本市内各县区(不含市城区)每人每天20元(其中:交通费10元,通讯费10元)。

第十七条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不补助交通费。

第六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主持召开会议单位按会议费开支规定统一开支,不再报销差旅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九条到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含下派任职)、支援工作以及参加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只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10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到省级部门上挂工作,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在上挂单位工作期间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减半,不报销住宿费。

经单位领导批准,到市外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集中学习,连续学习20天(含20天)以上的,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学习期间发给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20元,公杂费减半,住宿费凭据报销。连续学习20天以内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开支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到本市城区内(具体范围指东至大石、西至袁家坝、南至界牌、北至工农)的其他单位联系工作,不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发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差旅费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按每人每公里1元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一条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按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差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差旅费,均回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二条职工搬迁家属路费,按照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二十三条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份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的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长途连续乘坐火车的,必须全程不买卧铺票,才能按全程硬座票价的80%发给补助费。

在职因公伤残人员出差乘坐火车,符合乘坐卧铺条件,而未买卧铺票,按规定已享受火车票价格优待的,仍按硬座整票票价的80%计发补助费。

第二十七条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规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市级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单位的出差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执行当地的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广财行〔1996〕231号)以及其他相关补助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广元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销售报销制度 第5篇

一、总则

(一)、公司只负责报销为公司开拓业务、联系客户、进行经营所支付的费用,即报销人所报的各项费用必须是因公发生的。

(二)、报销人必须以真实、合法之原始凭证为依据,将票据粘贴整齐,填好差旅费报销单或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核后方可报销。

(三)、报销人报销的差旅费或费用必须按照事先核定或批准的标准报销,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

(四)、各种需要报销的票据是证明费用发生的凭证,必须反映当时当地的真实情况,事后补开发票者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需在报销单上写明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五)、各级领导要严格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各项费用的报销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

报销程序:报销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会计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付总经理)审批——出纳报销

出差人必须在出差返回二天内报销出差费用。财务必须在收到报销单后三天内处理过错报销的事宜。

1、省外出差:

(1)、销售业务人员报销标准:长途车船票、飞机票费、通讯费(磁卡电话费不予报销)及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住宿费(住宿费报销的发票要求写明住宿日期、房间号码)报销的.标准为:部门销售经理每人每天180元以下,二级销售工程师每天每人110元以下,一级销售工程师每人每天100元以下,销售助理工程师每人每天80元以下。上述住宿费标准为报销的最高限额,各部门人员具体的住宿标准由各部门的负责人因具体情况而定(在最高限额内)。出差期间因售后服务发生的市内车费已包含在差旅补助中,市内车费不另报销。

长途车费及市内车费的界定:城市各区(含郊区)与各县之间、县与县之间发生车费为长途车费,城市市区(含郊区)范围内发生的车费及县内各区域间发生的车费为市内车费。

报销卧铺车费的时间规定:在晚上19点至早上9点之间连续坐车超过5小时的可报销卧铺车票。

住宿费不可冒开、多开发票,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处以10倍以上罚款及降职直至除名的处分。餐费及市内车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为:部门负责人每人每天70元;
二级销售工程师每人每天55元;
一级销售工程师每人每天50元;
销售助理工程师每人每天40元。

补助天数计算标准:以在外满24小时为一天作为标准,计算补助费天数最小单位为天。特殊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补助的天数,但需在报销单上做出说明。

(2)经批准参加展览、会议人员报销标准:展览、会议期间费用全部实报实销,其余时间按上述标准掌握。

2、省内出差:

出差2天以上(含2天)需住宿者,视同省外出差;
当天可返回的,车船交通费实报实销,超过一定距离的可享受每天20元的补助费。

3、市内车费报销:

报销市内车费,必须在差旅费报销单上写明时间、起止地点、金额、事由,财务人员报销时,有疑问可直接向当事人询问。原则上公司只报销公共汽车费及巴士费,如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需事先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销时必须在单据后注明时间、车程、事由、批准人。

4、误餐补助:

员工出差,误餐补助已在差旅补助里。员工因公处出,每误一餐补助5元。

5、取送货交通费:送货交通费在各部门2%的销售费用中核算,具体的运输方式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报销时说明情况,注明起止地点(若报出租车费只能报销带货一程的出租车费)。

(二)、费用报销:

报销程序:报销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会计审批——财务总监审批——付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报销

1、招待费的报销:

各部门应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招待费的开支超出当月定额需预支的,必须事先征得总经理(付总经理)的同意,说明招待的最高限额。招待费的报销除按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程序签批外,必须另附宴客申请单,且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宴请批准限额,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2、通讯费报销:

(1)、各驻外机构的电话费:报销时需每月打出电话费清单,并扣除私人话费。

(2)、个人通讯费的报销:

手机费报销:部门负责人的话费清单扣除私人话费后每人每月1000元以下据实报销。经部门

负责人审核批准可报销手机话费的销售员,据话费清单扣除私人话费每月限额300元以下由各

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据实报销。报销手机话费者,其它话费不予报销。

bb机台费报销:部门经理每人每月限在100元以下据实报销,销售业务人员(含销售秘书)

每人每月限在60元以下据实报销。

(三)、其它方面的报销规定

1、借支现金: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或购买物品需要借支现金时,必须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原因、金额。借差旅费者,必须另附出差计划书。

审批程序:借款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付总经理)审批——出纳借款

3、运输费用的报销:

货物的运输必须按公司的要求,选择运输方式,确定保价标准。报销人报销时,必须将运输的原始凭证交各部门审核。

审批程序:报销人——部门经理审批——分管领导审批——会计审批——财务总监审批——总经理审批——出纳报销

4、遗失票据的报销规定:

对于遗失经过能提出合理解释,有公司同行人证明或部门负责人确认的方可报销。报销办法为,向发票开出单位补办,开出发票证明,可全额报销;
凭记录、同伴证明的,公司报销损失金额的90%。

销售报销制度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统一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

第二章出差规定

第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按领导指派到异地工作发生差旅费和生活补助费,执行本规定。财务部是本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第四条员工出差必须事前填写“出差派遣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行程、时段等,由部门经理、综合管理经理签字,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方能借款出行。受遣出差的员工,出差时间超过三天的,还应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查,员工出差完毕后,应及时回公司报到,并填写“出差派遣单”的情况栏目,凭员工所在部门(金税公司还应由客户中心)、行政部签署认可意见,方可凭此表附其它票据到财务部据实报销,冲抵借款。未填制“出差派遣单”的,财务中心一律不得给予报账。

第五条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车费据实报销,其他费用实行包干办法,按以下标准报销:

1、普通员工,省内出差为60元/天;
省外出差为80元/天。

2、部门经理级别,在普通员工报销基准上上浮20元/天。

3、前往省会城市出差的,在上列标准基础上上浮20元/天。

3、特殊指派或特别批准的情况,由总经理在出差登记表上批示载明。

4、前项所指省会城市不含深圳及北京、上海等计划单列市。

5、出国工作(含香港、澳门)不执行本规定。

注:上述标准包括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
公司在地区有办事处并能解决住宿的,每人每天按20元补助。

第六条员工出差允许乘坐的交通工具

员工级别

公司经理级别

部门经理级别

其他员工

允许的交通工具

飞机/汽车/火车(软硬及以下)/轮船(二等舱及以下)

飞机/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

飞机/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

备注:不够级别的员工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软卧的,须事前获得总经理批准;
乘车4小时以下(不含4小时)的硬卧车票,卧铺部分不予报销。

第七条异地工作但当天能返回单位的,只报销往返车费,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20元/天实行包干。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进行异地工作的,按每天补助10元误餐费执行。

第八条异地工作当日不能返回的,按出差天数计发包干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九条因公出差发生的城市交通费、餐饮费票据不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公司按日计发的包干费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第十条司机出差发生的差旅费,除按上述标准执行外,每次出差旅程达到100公里以上的,按每公里给予5分钱的驾驶特别津贴。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间遇有节假日,出差后不予补休。

第三章借款及报销制度

第十二条允许借款标准一览表

第十三条出差借款程序员工因私借款,每次不超过 10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一)员工因出差借款,持“出差审批单”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 经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副经理审批签字;

(三) 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超出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四) 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十四条员工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履行报销手续,并未向财务经理说明原因者,不得再行借款。

第十五条业务借款包括:招待费、礼品费、备用金以及其他。

第十六条业务借款的借用范围。

(一)招待费用原则上只借用给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以及对外联络人员。

(二)礼品费只借用给行政部。

(三)备用金借用给销售部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及对外联络人员。

第十七条业务借款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三)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四)财务部经理审核;

(五)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十八条因私借款的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同时附上书面的借款申请;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超过因私借款标准的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三)经财务部经理审核;

(四)在财务部出纳处办理借款。

第十九条借款审批人责任

(一)公司员工借款(差旅费、业务费和因私借款),无法偿还并且扣除工资也无法偿清的,审批人有连带责任。

(二)公司试用期员工借款,须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出具书面证明,方能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借款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该员工的直接上级负有还款责任。

第四章 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第二十条经营性费用,系指公司购买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经营性费用开支无标准的,根据实际需要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

(一)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如遇特殊情况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前经主管经理书面同意,事后报总经理助理核准方可报销;

(二)异地的市内公共交通费(地铁和公共汽车),凭票据核准报销;

(三)销售部销售人员每天可凭票据报销40元的异地出租车费;

(四)主管经理异地出差,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核准报销;

(五)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公司借用车辆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出差补贴的计算

(一)出差补贴天数以住宿天数为基础加异地至异地的路程时间计算;

(二) 出差参加会议,会务费中含有食宿费的,不再给与补贴。

第二十四条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

(一)其他杂费包括:存包裹费、电话费、货物运输费等。

(二)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三)异地电话费报销中,如购买IC卡、IP卡,报销完毕后应将卡交回行政部。

(四)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客户服务部员工出差的手机漫游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二十五条业务招待费有关规定

(一)除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务的员工之外,其他部门员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原则上不予报销。若确属工作需要应提前报请主管经理同意,并事后经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二)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务的员工需要开支业务招待费的,应填制“业务费用申请单”,载明业务招待的对象、联系方式、招待原因等,获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开支;
特殊情况来不及按程序办理的,应在事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

(三)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应及时办理,费用发生一次报销一次。未填制“业务费用申请单”的,财务中心不得给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公司任何部门的礼品均由行政部统一购买。需派送礼品的情形,由具体派送人申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行政部应每月汇总派送礼品数量、金额,报总裁备查。

第二十七条其他非经营性的各项费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费、电费、水费等,由行政外勤凭单据校准报销。

(二)核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每月可凭单据按核准额度报销手机费。

第二十八条费用报销时间的规定

(一)借款出差员工回公司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备用金、招待费的报销,应在业务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三)因私借款约定还款日的,应按照还款计划中的时间办理还款手续。

(四)报账后仍有结欠或五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员工,财务部门向其发出催促报帐通知书,被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结清者,财务部有权在该员工的工资中从当月开始,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二十九条费用报销程序

(一)报销人出具书面报销明细、附派工单或费用开支申请单,连同全部发票粘贴在一起,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二)报销人将经部门经理审批后的报销明细交行政部审核;

(三)报销人将经行政部审核后的报销明细交财务部经理;

(四)财务部经理收报销明细后,应认真核对,仔细计算,剔除不合乎财务制度的发票,并向报销人说明原因;

(五)财务经理将发票与报销明细核对完毕后,对需报销出差补贴的,再计算补贴等添写在“报销单”上,并在其上签字;

(六)总经理审核后在“报销单”上签字;

(七)财务经理通知报销人到财务部完成报销程序。

第三十条补充说明:如借款、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按对应管理权限向上递延。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 分公司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办法

第三十三条各公司设立在地州的分公司,其发生的费用采用备用金制度,每月由公司给分公司保有一定的备用金,本地发生的费用在备用金中支取,然后月底到公司报账核销。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员工的报销程序

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制定的派工人员填制“派工单”;
“派工单”应确定派工路线、派工内容和时限等;
如员工出差过程中需增加派工内容和时限的,由分公司经理告知派工员补录增加的内容;

员工刷卡确认“派工单”并接受派工,并向分公司经理借支差旅费;
员工在接受派工期间和派工结束后,其行程和工作情况由分公司经理、客户服务中心、行政部分别进行检查考核;

员工出差完毕,填写完成“派工单”的相应栏目,按分公司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中心经理的会签流程,通过公司OA系统以邮件的形式完成会签;

财务中心根据会签结果将发生的差旅费划入分公司经理帐户;

分公司经理与被派工人员结算差旅费,并根据“派工单”由被派工人员填制“报帐单”,粘贴相应的费用发票等,经分公司经理签字认可后,由分公司经理月底带到公司财务中心冲销备用金。

严禁分公司经理代分公司员工报账。

第三十四条严禁分公司坐支货款,如发生坐收坐支的,一经查实,立即对分公司经理进行革职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到总公司报账核销由分公司经理办理;
分公司经理报账,安总公司员工报销程序办理。分公司经理的派工,由其直接上级或公司总经理填写“派工单”。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发生的业务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向公司总经理申请批准,报账时应附经批准的业务开支申请单。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20xx年08月15日起生效执行,由财务中心、行政部负责解释。

销售报销制度 第7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省局机关差旅费开支范围,统一开支标准,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解答》,结合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局机关及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表:略。

(二)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应遵循以下原则:

处级以下人员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填写《安徽省国税局工作人员出差乘飞机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同意,由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批准,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一般人员与处级以上人员一起出差的,可参照处级以上人员乘坐飞机普通舱或其他同种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能够证明乘坐飞机票价低于按规定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票价的,可自主选择乘坐飞机。

到北京出差的人员可乘坐特快火车软席。

第六条 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七条 出差人员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不在公杂费定额包干之内。出差人员前往火车、汽车车站的交通费用,在公杂费定额包干范围之内,不予报销。

第八条 自带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被处罚款不予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标准: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含处级)每人每天150元。

处级以下出差人员(含处级)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的,可以单人住宿,每人每天300元以内,财务部门根据出差的人数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

住宿费实际开支如有差异,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上限,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

第十条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应选择定点饭店住宿,定点饭店因故不能接待或当地没有定点饭店的,可选择到非定点饭店住宿,标准同前。

第十一条 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出差人员应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50元以内凭接待单位票据据实报销。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开支。

省局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出差,由相关单位按标准安排接待的,出差人员应如实申报,不享受伙食补助。

第五章 公杂费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第十五条 出差人员由所在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第六章 参加会议、培训等的差旅费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含各类报表汇审会议、小型调研会等)或经单位批准参加各类非学历、学位的业务学习、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视不同情况规定如下:

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或培训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凭承办单位统一开据的会议、培训费等凭据报销,会议或培训期间不享受伙食费、公杂费补助。

承办单位未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七条 到不在同一城市的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5元,不报销住宿费和公杂费。

第七章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九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被调动人员的同住家属,应与被调动人员同行。暂时不能同行的,经调入单位同意,可暂留原地。其以后迁移时的旅费,以及被调动人员的非同住家属,经批准迁到被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旅费,均由被调动人员的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条 职工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二十条规定报销旅费。

第二十一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队按合理路线、规定标准计算发给,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二十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应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自觉向接待单位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不得转嫁到其他单位。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定标准和伙食补助费标准予以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出差人员无有效住宿发票、有效城市间交通费凭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参加经单位批准的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有关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执行,不享受伙食补助、公杂费补助。

第二十六条 非公务活动(如职工经批准外出就医等)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不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费用自理。

第二十七条 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交通票据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提供有效证明,经本处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服务中心局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报销。

第二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返回单位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销差旅费,并采取一事一单报销制。报销单采用省局统一格式。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局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销售报销制度 第8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公司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统一出差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下属各公司、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

第二章出差规定

第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按领导指派到异地工作发生差旅费和生活补助费,执行本规定。财务部是本规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监督实施。

第四条员工出差必须事前填写“出差派遣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行程、时段等,由部门经理、综合管理经理签字,经主管领导批示后方能借款出行。受遣出差的员工,出差时间超过三天的,还应经本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查,员工出差完毕后,应及时回公司报到,并填写“出差派遣单”的情况栏目,凭员工所在部门(金税公司还应由客户中心)、行政部签署认可意见,方可凭此表附其它票据到财务部据实报销,冲抵借款。

未填制“出差派遣单”的,财务中心一律不得给予报账。

第五条 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车费据实报销,其他费用实行包干办法,按以下标准报销:

1、普通员工,省内出差为60元/天;
省外出差为80元/天。

2、部门经理级别,在普通员工报销基准上上浮20元/天。

3、前往省会城市出差的,在上列标准基础上上浮20元/天。

3、特殊指派或特别批准的情况,由总经理在出差登记表上批示载明。

4、前项所指省会城市不含深圳及北京、上海等计划单列市。

5、出国工作(含香港、澳门)不执行本规定。

注:上述标准包括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
公司在地区有办事处并能解决住宿的,每人每天按20元补助。

第六条 员工出差允许乘坐的交通工具

员工级别

公司经理级别

部门经理级别

其他员工

允许的交通工具

飞机/汽车/火车(软硬及以下)/轮船(二等舱及以下)

飞机/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

飞机/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轮船(三等舱及以下)

备注:不够级别的员工因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软卧的,须事前获得总经理批准;
乘车4小时以下(不含4小时)的硬卧车票,卧铺部分不予报销。

第七条异地工作但当天能返回单位的,只报销往返车费,市内交通和伙食补助费按20元/天实行包干。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进行异地工作的,按每天补助10元误餐费执行。

第八条 异地工作当日不能返回的,按出差天数计发包干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第九条 因公出差发生的城市交通费、餐饮费票据不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公司按日计发的包干费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第十条司机出差发生的差旅费,除按上述标准执行外,每次出差旅程达到100公里以上的,按每公里给予5分钱的驾驶特别津贴。

第十一条 员工出差期间遇有节假日,出差后不予补休。

第三章借款及报销制度

第十二条 允许借款标准

第十三条 出差借款程序员工因私借款,每次不超过 1000元,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一)员工因出差借款,持“出差审批单”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 经部门经理及公司主管副经理审批签字;

(三) 由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超出标准的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四) 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十四条 员工前次借款出差返回时超过五个工作日未履行报销手续,并未向财务经理说明原因者,不得再行借款。

第十五条 业务借款包括:招待费、礼品费、备用金以及其他。

第十六条 业务借款的借用范围。

(一)招待费用原则上只借用给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以及对外联络人员。

(二)礼品费只借用给行政部。

(三)备用金借用给销售部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及对外联络人员。

第十七条 业务借款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三)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四)财务部经理审核;

(五)在财务部出纳处借款。

第十八条 因私借款的程序

(一)在财务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同时附上书面的借款申请;

(二)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超过因私借款标准的经总经理助理审批签字;

(三)经财务部经理审核;

(四)在财务部出纳处办理借款。

第十九条 借款审批人责任

(一)公司员工借款(差旅费、业务费和因私借款),无法偿还并且扣除工资也无法偿清的,审批人有连带责任。

(二)公司试用期员工借款,须由该员工的直接上级出具书面证明,方能按照相应的标准和程序办理借款手续。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该员工的直接上级负有还款责任。

第四章 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

第二十条经营性费用,系指公司购买材料等所发生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经营性费用开支无标准的,根据实际需要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

(一)公司一般员工出差如遇特殊情况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前经主管经理书面同意,事后报总经理助理核准方可报销;

(二)异地的市内公共交通费(地铁和公共汽车),凭票据核准报销;

(三)销售部销售人员每天可凭票据报销40元的异地出租车费;

(四)主管经理异地出差,市内交通费凭票据核准报销;

(五)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公司借用车辆者不得报销交通费。

第二十三条 出差补贴的计算

(一)出差补贴天数以住宿天数为基础加异地至异地的路程时间计算;

(二) 出差参加会议,会务费中含有食宿费的,不再给与补贴。

第二十四条 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

(一)其他杂费包括:存包裹费、电话费、货物运输费等。

(二)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杂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三)异地电话费报销中,如购买IC卡、IP卡,报销完毕后应将卡交回行政部。

(四)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客户服务部员工出差的手机漫游费,凭单据核准报销。

第二十五条 业务招待费有关规定

(一)除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务的员工之外,其他部门员工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原则上不予报销。若确属工作需要应提前报请主管经理同意,并事后经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方可报销。

(二)主管经理、销售部销售人员及其他接受特殊任务的员工需要开支业务招待费的,应填制“业务费用申请单”,载明业务招待的对象、联系方式、招待原因等,获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开支;
特殊情况来不及按程序办理的,应在事后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

(三)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应及时办理,费用发生一次报销一次。未填制“业务费用申请单”的,财务中心不得给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任何部门的礼品均由行政部统一购买。需派送礼品的情形,由具体派送人申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行政部应每月汇总派送礼品数量、金额,报总裁备查。

第二十七条 其他非经营性的各项费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费、电费、水费等,由行政外勤凭单据校准报销。

(二)核准报销手机费的人员,每月可凭单据按核准额度报销手机费。

第二十八条 费用报销时间的规定

(一)借款出差员工回公司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备用金、招待费的报销,应在业务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三)因私借款约定还款日的,应按照还款计划中的时间办理还款手续。

(四)报账后仍有结欠或五个工作日内无故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的员工,财务部门向其发出催促报帐通知书,被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结清者,财务部有权在该员工的"工资中从当月开始,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逐月扣回。

第二十九条 费用报销程序

(一)报销人出具书面报销明细、附派工单或费用开支申请单,连同全部发票粘贴在一起,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二)报销人将经部门经理审批后的报销明细交行政部审核;

(三)报销人将经行政部审核后的报销明细交财务部经理;

(四)财务部经理收报销明细后,应认真核对,仔细计算,剔除不合乎财务制度的发票,并向报销人说明原因;

(五)财务经理将发票与报销明细核对完毕后,对需报销出差补贴的,再计算补贴等添写在“报销单”上,并在其上签字;

(六)总经理审核后在“报销单”上签字;

(七)财务经理通知报销人到财务部完成报销程序。

第三十条补充说明:如借款、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按对应管理权限向上递延。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 分公司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办法

第三十三条 各公司设立在地州的分公司,其发生的费用采用备用金制度,每月由公司给分公司保有一定的备用金,本地发生的费用在备用金中支取,然后月底到公司报账核销。

第三十四条 分公司员工的报销程序

由分公司经理或其制定的派工人员填制“派工单”;
“派工单”应确定派工路线、派工内容和时限等;
如员工出差过程中需增加派工内容和时限的,由分公司经理告知派工员补录增加的内容;

员工刷卡确认“派工单”并接受派工,并向分公司经理借支差旅费;
员工在接受派工期间和派工结束后,其行程和工作情况由分公司经理、客户服务中心、行政部分别进行检查考核;

员工出差完毕,填写完成“派工单”的相应栏目,按分公司经理→客户服务中心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中心经理的会签流程,通过公司OA系统以邮件的形式完成会签;

财务中心根据会签结果将发生的差旅费划入分公司经理帐户;

分公司经理与被派工人员结算差旅费,并根据“派工单”由被派工人员填制“报帐单”,粘贴相应的费用发票等,经分公司经理签字认可后,由分公司经理月底带到公司财务中心冲销备用金。

严禁分公司经理代分公司员工报账。

第三十四条 严禁分公司坐支货款,如发生坐收坐支的,一经查实,立即对分公司经理进行革职并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分公司到总公司报账核销由分公司经理办理;
分公司经理报账,安总公司员工报销程序办理。分公司经理的派工,由其直接上级或公司总经理填写“派工单”。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发生的业务费用,由分公司经理向公司总经理申请批准,报账时应附经批准的业务开支申请单。

销售报销制度 第9篇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
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
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长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销售报销制度 第10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提出所在市(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的住宿费限额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住宿费限额标准。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督问责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财政部报告。

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央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规资金应予追回,并视情况予以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20xx年x月x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xx]x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销售报销制度 第11篇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出差员工的差旅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出差,指一天以上,当天不能往返的出差。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所有人员。

二、差旅费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由返回日起10日内应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按所报金额10%罚款,如超过2个月未报销的公司将不予再报销。

2、出差人员如有上次预支费用未结清者,本次预支财务部不予办理。

3、施工及售后完成后,必须征得客户单位同意,由客户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与客户交接清楚,所有借用工具交还完毕后方可离开,

4、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凭车票日期返回第一天到办公室报到登记,将当次出差工作内容与现场情况如实上报办公室,注销出差。办公室记录人员作书面登记,并与客户核实情况属实后,在工程服务表上签字。

5、严禁先休假再报到、先报账再报到,对回公司不立即报到的员工,按旷工处理。

6、员工返回公司后,凭办公室已经登记、客户签收的验收单报销差费。

7、整体报账程序:施工单位签收《工程服务验收表》→办公室登记签字销差、仓库验收入库→财务室报账

、差旅费票据要求

1、报销原始凭证以正式发票为准,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业务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

2、有往返车票以外的交通票据时,应列出行程详单,填写《票据清单》,对每一张交通票据做出说明。

3、发生零星采购,需取得正式发票,如遇有特殊情况只能收据代替的,应在收据上盖供应单位公章和联系电话号码,以及开票人,以备核查。采购需要一人采购,一人验收,在票据上同时签名,并注明用途。工具及未用完物品,出差完成时,由报销人负责带回公司仓库验收。

四、其他要求

1、工程服务领队人员出差,要求保持电话畅通,出差前应自己交足电话费,确保电话无故障。有电话停机、关机及其他不畅通情况,取消当日电话费补助,并按次罚款10元/次。

2、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如有发现,取消报销资格,并处以虚假报销额两倍罚款,直至辞退。

3、现场施工、售后、技术指导等现场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本公司工作服,工作鞋。

4、当天往返的短途出差视同出勤,郑州及其下辖县市以外的短途出差,可享受每天15元生活补助。

5、员工近地出差,应事先做好行程安排,在工作完成的情况下,应当日往返,不得无故逗留,一

经发现,取消其所有津贴。

6、出差的行程路线须符合近路与经济原则,合理安排路线,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7、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须事先征得总经理允许。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8、出差途中,征得允许中途请假回家的员工,请假回家路费本人承担,请假期间无差旅费。其他费用按正常出差报销;未经允许中途回家的员工,当次出差往返路费全部由该员工本人承担。

9、所有票据,由经手的员工本人报销,他人不得代报。

10、出差期间,若需向客户单位借领工具物品,必须填写《物品支领单》,注明用途及结算方式,完工离开时,交接清理完毕方能离开。

11、出差途中,不得离开施工单位做私事探访私客,若有特殊需要,需征得总经理同意后请假方可离开,请假时间不计入差旅费计算日期。未经允许做私事,按旷工处理。

12、施工及售后服务出差人员,除客户提供的正常食宿安排外,未经总经理允许,不得接受客户单位请吃请喝,不得接受客户单位礼物红包、小费等一切馈赠。有违反者,给予收受物5倍罚款。

13、出差员工出差期间如遇工资调整时,结算工资时分时段计算。

14、员工出差期间,违反本单位或客户单位制度,及其他原因受到客户单位投诉,查核属实,罚款200元/次,直至辞退。

15、与本制度配套表格有《工程服务验收表》、《物品支领单》、《票据清单》。

销售报销制度 第12篇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出差审批权限

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出差交通工具

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临时出差

出差纪律

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差旅费补助

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二《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

上述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住宿费包干管理

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误餐费包干管理

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其他规定

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销售报销制度 第13篇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和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差旅费报销制度》。

2、本制度规定的出差是指公司员工因公,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二、出差审批

1、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审批单》,报经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出差超过核准天数时,应请示批准人核准,否则超期部分不予补贴。临时出差不能及时填写《出差审批单》时,可在费用报销单粘贴单上注明“临时出差”。

2、出差审批权限:

(a)

分管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

(b)

部门负责人出差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c)

其他员工出差,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准,分管经理审批。

三、差旅费支出内容及标准

(一)差旅费报销内容:公司员工出差报销的差旅费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通讯费等。

(二)往返出差地点交通费标准

1、乘坐交通工具:员工往返出差地点一般乘坐火车、汽车、动车,需乘坐飞机时,应在出差审批表中注明,经批准后方可乘坐。未经批准,乘坐者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在途交通费: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坐8小时以上的,应乘卧铺。

3、出差人在当地所乘坐的公交、打车费用据实报销,乘坐出租车时需在票据背面注明起止地点和情况说明,核实后予以报销。

(三)住宿及补贴标准

1、出差天数。出差天数以往返车、船票或飞机票时间为准,所乘交通工具晚点时,以实际出发或往返时间为准。出差天数以中午12:00为界限,以车、船票的时间为准。出发时间在12:00以前的",出差天数为一天,反之为半天。出差返回时间在22:00前的(以票面时间为准),第二天照常上班;
出差返回时间超过22:00而未超过次日6:00的,第二天休息半天。

2、住宿费:住宿费参照地区标准给予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平均计算,以车、船票时间为准。

3、出差补贴:餐费及住宿费160元/天,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
自己开车凭公里数元/公里。

四、报销程序

1、报销人把与差旅费相关的所有票据全部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的后面,所有票据应整洁、无涂改、粘贴整齐,报销内容填写正确。

2、报销人持《差旅报销单》和粘贴、计算完整的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到财务部由财务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3、持财务人员审核完毕后的有关单据交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报销人全部审核完毕后到出纳人员进行报销。

销售报销制度 第14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销售费用支出的合理性,明确费用报销的标准及审批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晋中市仲义康畜牧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的营销中心。

第三条 各项费用实行总额预算、单项控制及年终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经办人员的责任:

(一)经办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及单据的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经办人如有公司借款,必须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如期归还借款。

第五条 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一)部门负责人一般指经办人所在销售部门的直接负责人。

(二)负责审查费用项目是否经过申请并得到批准,报销的金额是否控制在预算标准之内。

(三)对报销的内容(包括各项附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四)对本部门人员的个人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当借款经办人不能如期归还借款或无法在其工资中扣回借款时,担保人须在一个月内代为清偿借款。

第六条 财务审核人员的责任:

(一)负责审查报销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二)负责审查报销单据金额的正确性和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有关制度。

(三)审查报销项目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和对费用标准的控制。

(四)负责审核费用项目报销的金额是否控制在预算标准之内。

第三章 费用细则

第七条 电话费

(一)标准:销售助理100元/月;
业务主管200元/月;
业务经理300元/月;
营销总监500元/月,营销副总700元/月。

(二)适用范围:营销中心员工发生移动通讯及固定话费;

(三)审批权限:中层以下的,由营销副总审批;
中层以上(含中层)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办公费

(一)标准:部门700元/月;

(二)适用范围:营销中心所有办事处及总部销售发生的日常运作所必须的办公文具用品、易耗材料、配件的购臵费用;

(三)审批权限:预算内,营销副总审批;
预算外,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 业务招待费:

(一)业务招待费是指业务人员, 为了更方便地开展工作处理异常事项,与客户仓库、工程、检验、品质等部门处理维护费用所发生的餐费、娱乐费、礼品费、公关、节日支出等客情开支。

(二)整个销售部业务招待费按年度预算总额、月度分解额度控制和考核,由营销副总、总经理整体控制及审批。

(三)标准:

餐费:受请人主管级以下的按80元/人, 受请人主管级(含)以上的按100元/人;

娱乐费:按500元/人,每次总额控制在3000元以内;
营销中心总体每月5次以内;

礼品费:实报实销;

公关费:实报实销;

(四)适用范围:营销中心所有业务员发生的客情支出;

(五)审批权限:

餐 费:标准内且单笔额20xx元以下,由营销副总审批;
超出标准及其单次总额20xx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娱乐费:标准以内及其单次总额3000元以下,由营销副总审批;
超出标准及其单次总额3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礼品费:由各销售部独立策划,送书面申请,报营销总监审核后交由总经理核准后准予发生

公关费:由各销售部独立策划,送书面申请,报营销总监审核交由总经理核准后准予发生。(紧急情况,由营销总监口头向总经理报告后准予发生)

(六)其他规定:

每次招待活动发生前,由经办人员填写申请表,注明受接待的招待事由、受接待的单位、人数、招待目的、预计开支金额,事先先发邮件进行申请。

各级业务人员应合理安排应酬活动,节约使用,不得超支。

节日支出只限于春节,中秋两个节假日对对重要客户统一送出礼品、礼金维护开支;

各部门在节假日对重要客户统一送出礼品、礼金或组织联谊活动时,须提交专项报告,由总经理审批;
礼品报销时,必须提供等额发票及电脑小票;
礼金报销时,附上经审批的专项报告。

原则上支出金额在公司规定限额内。

第十条 会务费

(一)标准:
120xx元/次, 一年4次。

(二)适用范围:营销中心会务的交通费、食宿费、资料印刷费、场地租用费等;

(三)审批权限:预算内且标准内的营销副总审批;
预算外或标准外的总经理审批;

(四)其他规定:会务费按此预算。

第十一条 差旅费:

(一)差旅费包括各部门及单位日常运作中因国内外出差发生的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补贴、签证费、机场建设费和保险费等相关杂费。

(二)出差发生的各类票据,按长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餐贴分项统计填报。每次出差(含多人一起)发生的费用只能一次报销,不能分次报销。

(三)标准:

长途交通费:

A实报实销;

B长途交通费包含机票、大巴等长途交通费、机场建设费和保险费等相关杂费,异地租车费、汽油费,过桥过路费等;

市内交通费:

住宿费:

餐贴

说明:一类地区为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无锡、宁波、杭州、苏州、青岛、武汉、珠海;
其他地区为二类地区。

(五)审批权限:

长途交通费:单次总额20xx元以下,由营销副总审批;
单次总额20xx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市内交通费:预算内且标准内的,由营销副总审批;
预算外或标准外的一律不予报销;

住宿费:标准以内的,由营销副总审批;
超出标准一律不予报销;

餐贴:标准以内的,由营销副总审批;
超出标准一律不予报销。

(六)其他规定

1、业务人员到省外城市或地区出差,原则上要求乘坐火车或汽车,但有特殊情况的,经营销副总批准允许方可乘坐飞机。未经批准擅自乘坐飞机的,按乘机费用总额的60%报销。

2、需乘坐火车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订票;
当日订票的,票面金额的90%报销。

2、多人(同性别)一同出差,应选择二人间住宿,住宿费报销按人头标准相应降低20%。

3、公司委派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的费用开支,凭会议通知及收费票据报销有关差旅费用。由会议方或培训方统一安排餐饮、住宿者,公司不再另外报销伙食补贴、住宿费。

4、如出差所在地有与客户公司签定消费协议的单位,应到协议单位消费。

5、出差过程中的招待费按业务应酬费的相关规定单独报销。每报销一次业务招待费用,相应扣减当天的伙食补贴。

第十二条 邮寄费:

(一)标准:实报实销

(二)适用范围:营销中心所有员工邮寄、快递文件、样品发生的费用;

(三)审批权限:

寄方付费需报销的,单笔费用200元以下的,由营销副总审批;
单次总额超2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月结的,部门费用超预算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质量费用

(一)标准:按不含税销售收入%控制;

(二)适用范围:营销中心或公司处理产品品质事务发生的返工费,质量罚款、质量考核不合格、质量事故费、办事处人员违规罚款、品质公关等费用;

(三)审批权限:预算内且单笔金额在20xx元以下的,有工业中心副总和营销副总同时审批;预算外或预算内单笔金额20xx元以上的,总经理审批。

(四)其他:

(一)业务人员应及时跟进异常情况,一般地应在应酬费用支出异常处理完毕。

(二)如果应业务人员自身造成罚款,由业务人员自己承担。

(三)因工厂品质原因,但业务人员疏于跟进造成处罚事实的,承担50%责任。

(四)质量费用,统一由品质部划定责任,追溯责任由相关核算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仓储管理费:

(一)标准:实报实销

(二)适用范围:各办事处对产品的储存租金、搬运费用,及其将产品从租用仓库发送至客户的运费。

(三)审批权限:

外租仓租赁合同,工业中心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费用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搬运费、发货费用,以第三方物流,及客户数据为准,月结形式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发生的500元以下由营销总监审批,5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五条 产品运费:

(一)标准:按合同约定单及及实际送货数量或里程。

(二)适用范围:产品运费包括产品从货仓至外租仓、客户的物流费用,公司外请车的送货费用,产品空运费,办事处退货物流费用。

(三)审批权限:

1.物流公司合同,租车合同及报价须工业中心总监、营销副总、总经理会签。

2.单笔退货费用在20xx元以下的,营销副总审核;
单笔退货费用在20xx元以上的,总经理核准。

(四)其他规定:

1经办人需写明时间、路线、产品编码、数量、发货方或接收方的单据号码。

2报销时后附承运方的收据或发票。

第十六条 住房补贴:

(一)标准:每人每月700元。

(二)适用范围:营销中心

(三)审批权限:在工资体现,无须单据审批。

(四)其他规定:

住房补贴包括业务人员在驻地住宿租金、水电费,取暖费,网络费等。

此补贴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记录,并当月在工资表中体现。

员工在外租房属私人行为,由员工自主决定。

第十七条 其他费用:

未能预计的支出,填写「费用开支申请及审批表」,按授权限额审批;
累计发生金额不能超过年度总预算。

第四章 费用审批与报销

第十八条 以下的费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质量费用、产品运费、市场调研费、 其他费用实行事前申请制度;
到外省市出差,需要提前跟部门负责人请示,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 费用审批:

(一)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见上表。

(二)当次业务招待费、住宿费超过200元时,经办人员须用银行卡支付费用,并附刷卡记录;
特殊情况用现金支付,报销费填写请示报告进行说明合理事由,否则不予报销;
送出的利事超过500元的,需两人随同办理;
不能两人随同办理的,营销副总同意。

(三)对于申请、审批、报销流程不规范的,单据不合乎要求的,超出规定限额且无专项审批的,财务复核人员必须一律退回。

(四)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在时限内提供相应票据及审批申请给财务,逾期的将不予报销处理;

(五)财务收到单据后,没有问题的单据在7天内必须完成报销。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完成报销的给予财务人员100元每次的负激励。

第二十条 报销时间的.规定:各项费用必须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交单报销。

第二十一条 以上费用凡属品质管理中的质量成本列举事项,报销费用时,由业务经理与品质经理共同确认,按品质管理中的质量成本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明确在报销单据上写明造成此笔费用的责任人,及承担比例,财务据此执行扣罚。

第二十二条 所有发票必须清晰记载单位名称、开票日期、业务内容,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单位印章或当地税务机关的代-开-发-票专用章。所有发票的背面要有经办人的签名和报销日期。

(一)采购发票的要求:发票应当清晰写明单位名称、货物名称、型号、单价、大小写合计金额、开票人签名,增值税发票要保持票面清洁。

(二)餐票正面必须有消费日期、单位名称、消费价目清单。发票上的时间、地点应与「费用开支申请及审批表」的时间、地点吻合。

礼品发票正面必须有礼品名称、单价、总金额、采购地点,背面必须有两个以上经办人签名,并附有采购之前已审批的申请表。

(四)所有报销凭据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和铅笔填写,要求用钢笔填写,否则财务部门有权不予以报销。

(五)所以费用发票必须是真发票,财务审核若发现有伪发票,一律不允许报销,且后期也不允许再使用其他发票来替代。

(六)票据的粘贴和填写要求:

1、所有费用必须填写实际发生日;

2、招待费及业务费要填招待客户名称及部门(只填写部门即可,不可填写人名);

3、交通费的日期或发生周期;

4、表单上不可有涂改迹象,合计金额为最终金额;

5、大小写字迹工整(不可忘记大写金额的填写);

6、空白项无内容的要划好斜线;

7、不同月份的发票不可在一张单据上体现;

8、特殊费用一定要在备注栏内注明;

9、所有小票要一张张叠层粘贴,不可超过【费用报销单】大小;
大张发票超出【费用报销单】的,要将其按费用报销单大小折叠整齐;

(七)【费用报销单】上必须写明费用性质(同预算项目要一致)。

第五章 处罚办法

第二十三条 经办人员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规**金额不予报销,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四条 部门负责人对经办人因违规造成公司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核人员审核不严使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同时追究财务审核人员的责任,对财务审核人员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经批准后实施,增删修改亦同。

第二十七条 各责任部门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办法,相应的费用标准不得高于本办法。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从20xx年1月1号起执行。

销售报销制度 第15篇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差旅费用、借款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部分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

第一条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三)借款销账规定: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及实销票据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二条借款流程

(一)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财务审批。

(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部分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一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及备品备件等。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

(一)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且发票背面有经办人签名。

(二)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填写对应单据;
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
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
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四)报销1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第三条费用报销的一般流程: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须办理申请→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财务审批→到出纳处报销。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交通工具:根据交通情况及项目需求紧急情况而定;

住宿标准:根据当地消费标准情况具体而定;

出差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天不低于50元,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

(二)费用标准的补充说明:

住宿费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

实际出差天数的计算以所乘交通工具出发时间到返京时间为准。

宴请客户需由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招待费。

出差时由对方接待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任何费用,但出差补贴正常支付。

(三)报销流程

出差申请:拟出差人员首先填写《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地点、目的、行程安排、交通工具及预计差旅费用项目等,出差申请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审批。

借支差旅费:出差人员将审批过的《出差申请表》交财务部,按借款管理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出纳按规定支付所借款项。

返回报销: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账务审批;
原则上前款未清者不予办理新的借支。

第五条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

(二)报销流程

1、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初(10月1日前)将本年度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若次年没有新标准出台,一律按上一年度执行。

2、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下旬(25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次月5日前)。

5、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若遇电话费异常变动情况应到电信局查明原因,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示处理办法。

第六条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交通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公务车或乘坐出租车,乘坐出租车需要保存相应车票,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二)报销流程

员工整理交通车票(含公交或地铁票据、出租车票据),在车票背面签经办人名字,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按规定填好报销单。

审批: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审批。

员工持审批后的报销单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等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管理规定:为了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报销流程

购置申请:首先由部门经理提出季度大方面的办公用品采购需求,其它特殊少数办公用品由需求人提出,部门经理批准。

报销程序:报销人先填写费用报销单(附出入库单),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报批。审批后的报销单及原始单据(包括结账小票)交财务部,按日常费用报销流程付款。

第四部分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执行。

销售报销制度 第16篇

一、 销售费用管理制度总原则:

销售人员在产品推广及销售过程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应以单笔所签合同总额核算可预支额度。

二、 业务费包括:

差旅费及招待费

三、 具体核算方法

(1)40万以下(含40万)为合同总额的1%

(2)41万~80万(含80万)为合同总额的 %

(3)81万~200万(200万)为合同总额的%

(4)200万以上合同及公司总代理产品类的费用支出额度由项目负责人报总经理并示具体情况批准后执行。

四、销售费用管理办法

(1) 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在所规定的费用额度上所产生节省部分,将计入下笔业务费用中进行累加核算,以此类推。

(2) 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中在所规定的费用额度上所产生超出部分,将计入下笔销售费用中进行递减核算,以此类推。

(3) 销售人员的业务费超出部分累计超过10000元以上者,将不予参加年度奖金的奖励分配。

销售报销制度 第17篇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1)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2)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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