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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企业工会制度13篇

发表时间:2023-07-15 06:30:01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工会制度第1篇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员工满意”,更好地为员工群众服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上级工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工会制度13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工会制度13篇

企业工会制度 第1篇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员工满意”,更好地为员工群众服务,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和上级工会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经费独立管理原则。根据年初公司工会审定的预算,合理使用各项经费。

(1)经费报销时应填写清楚,由工会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2)购买一次性低值易耗品发票应注明金额,由经办人、验收人、工会主席审核签名。(3)商家出具的发票合法,内容完整。

2、坚持预、决算管理原则。一切经费均应纳入预算,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结算。

3、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4、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工会经费支出应重点用于维护员工权益,开展员工教育和员工群众性活动等。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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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持为员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

7、坚持民主管理原则。每年一次接受同级经审委的审查。定期公布账目,向“职代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接受代表和会员监督。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员工活动费。用于组织员工开展集体活动。如旅游活动、联欢会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用于开展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1)员工教育:用于工会举办的员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
员工教育所需资料、酬金;
工会举办各种知识竞赛、培训等。

(2)文体活动:用于工会举办员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
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及维修;
文体汇演、比赛奖励;
以及按规定开支的餐费等。

(3)宣传活动: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法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
工会组织技术交流、员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
工会为基层工会配发的图书费等。

2、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等方面的费用。如:工会干部培训所需教材、费用等;
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
“巾帼建功”优秀女工;
文明员工、文明家庭等奖励;
建家活动费用;
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
慰问困难员工的费用;
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三、工会会员会费收入、经费上缴规定

1、会费收入。根据会员岗位工资标准0.5%交纳会费,各单位工会足额上缴至公司工会财务,所缴会员会费由各单位工会自行开展活动,公司工会凭发票报销。

2、经费上缴。各单位按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及时上缴公司工会。

四、专用基金使用管理

困难补助费。根据公司工会《员工住院、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的要求,按照审批程序给予补助。慰问伤、病员工,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能作为其他开支。

五、固定资产管理

1、工会的固定资产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六、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xx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

2、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企业工会制度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资金保障渠道稳定、工会规范化运作的困难职工帮扶机制。形成社会联动、内外协调、分级管理、运转顺畅的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体系,推动送温暖工程机制化、规范化、社会化,努力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工作任务

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了解和掌握困难职工在经济收入、基本生活保障、子女入学、患病就医、下岗再就业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采取积极措施,给予及时地关心和帮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其家庭,通过 1

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式,缓解其困难状况。实现工会组织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根本宗旨。

三、基本内容

(一)制度建设标准

帮扶站制度建设标准要做到“制度完善、对象明确、程序清晰、方式多样、公开明示”。

1、完善相关制度。包括:帮扶站职责、主要职能、工作程序、申请程序、工作流程、帮扶救助标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

2、明确帮扶对象。从职工实际困难出发,根据工会的物质条件能力完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内容。

3、帮扶程序清晰。做到“五有”:有申请、有查验、有批准、有时限、有签收。

4、管理保障服务。做到“五有”:有接待登记、有档案备查、有送达办理、有办结报告、有统计分析。

5、创新服务于需要。根据职工困难实际,探索多种形式实施帮扶。

(二)机构、人员标准

1、帮扶站工作机构。成立工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帮扶中心工作,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各村及相关部门人员。帮扶站工作由镇工会牵头,并定期研究解决帮扶站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2、帮扶站工作人员及其要求。帮扶站有固定的专兼职工工作人员,负责帮扶站的日常工作。帮扶站工作人员应做到上班期间佩带胸牌、标识统一;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熟悉帮扶站的职责、主要职能、救助标准、申请程序及工作流程;
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耐心热情地做好求助人员的接待工作,并根据求助人员的诉求为他们提供帮扶或咨询服务。

(三)帮扶救助项目、对象、标准、方式和工作程序

1、生活救助

(1)救助对象:

工会关系隶属于小雅镇工会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会员及职工(含农民工)。

(2)救助条件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并且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
家庭遭遇突发性灾难、事故,生活遇到严重困难的。

(3)救助方式:

①对符合救助对象条件的困难职工,给予300元的一次性救助。

②对符合救助对象条件、且身患残疾并办理了《残疾证》的困难职工,给予300元的一次性救助。

(4)工作程序:

①凡符合救助对象条件,申请救助的职工(含农民工)须持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不是低保户的职工家庭须持单位工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困难职工证明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残疾职工须提供《残疾证》、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本人工会组织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生活救助申请表。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②镇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站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报送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救助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

2、医疗救助

(1)救助对象:工会关系隶属于小雅镇工会的企事业单位中的会员及职工(含农民工)本人或职工配偶及其子女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发生工伤事故(在医疗期内)住院治疗,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救助方式:

①因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救助。

②对符合救助对象条件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治疗的职工,给予500元的一次性医疗救助。

(3)工作程序:

①凡符合救助对象条件,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本人或职工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
发生工伤事故住院治疗的职工须持劳动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及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薄、工会组织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②镇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站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报送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救助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医疗救助。

3、助学救助

(1)救助对象:工会关系隶属于小雅镇工会的

企事业单位中的会员及职工(含农民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其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读书,教育费用负担较重的或通过高考且分数符合国家公布的录取分数线,当年被重点大学录取的(由国家或学校提供全额助学金、奖学金的除外)。

(2)救助方式:高中每年秋季开学之前,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助学救助;
大学录取当年秋季开学之前,每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助学金救助。

(3)工作程序:

①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须持单位工会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困难职工证明、本人工会组织证明、新生录取通知书(上学期学习成绩册)、户口薄、申请人身份证及照片一张(以上资料各复印一份)。

②镇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站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求助职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子女入学救助。

4、法律援助

(1)援助对象:工会关系隶属于小雅镇工会、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本镇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及困难职工;
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工会组织及工会工作者;
镇区域内劳动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农民工;
需要法律帮助的外来务工人员;
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职工。

(2)援助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工作程序:

①凡请求法律援助的来正务工农民工持工会会员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小雅镇在外务工人员持输出工会证明、输入城市工会的介绍信或能够证明身份的材料。

②凡请求法律援助的困难职工,须持单位工会或街道社区出具的困难证明。

③凡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自身权益遭侵害的工会干部,须持有效证明和相关材料。

④凡申请代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和诉讼的职工,须持有立案通知书或开庭通知书。

⑤以上各类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法律中心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并通知当事人。

5、就业援助

(1)援助对象:

本镇企事业单位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工会会员及困难职工;
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
持《再就业优惠证》,且有求职愿望的本镇失地农转非人员。

(2)救助方式:

①免费提供再就业政策咨询及就业指导;

②免费提供求职登记和职业介绍;
免费参加工会所举办的各种职业培训。

(3)工作程序:凡请求再就业援助的职工,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失业证》或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金领取证》,并按要求填写再就业援助申请表。经审核后,由镇工会提供再就业服务。

(五)场地和标识标准

1、镇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站具备10平方米以上专用办公场地。

2、使用统一的“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站”标识。

(六)信息化管理标准

1、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帮扶站要为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由专人负责对来访求助人员的基本情况、致贫原因、求助需求、工会帮扶情况等内容逐一登记建档(包括文字与电子版本)。

2、统计管理。按国家、省、市、县总工会要求,每季度按时完成帮扶站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对困难职工信息的分析、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困难职工信息进行汇总上报。

3、困难职工帮扶站的硬件建设。帮扶站应配置必备的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设备。

企业工会制度 第3篇

1、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做到逐日逐笔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3、定期和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4、安全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5、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各项规定。

6、不坐支现金。

7、不公款私存。

8、不白条抵库。

9、不挪用公款。

10、不超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企业工会制度 第4篇

一、目的

尽可能以公司自己的力量帮助员工解决家庭生活困难,进一步优化员工福利,培育员工慈悲心和向心力,最终形成互帮互爱、快乐工作、人人向善的企业文化。

二、制定标准

第一条 困难员工帮扶的目标和最低生活标准

目标:“不让一名员工家庭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是指通过困难员工调查,建立困难员工档案,落实各种帮扶措施,使全公司困难员工家庭的最低生活水平不低于XX市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宗旨:行善可厚德,行善(帮助别人)可以给自己带来快乐,行善为佛、道、儒、基督等教根本之教义,所以XX倡导人人行善之企业风尚;
我们更倡导积极图强的人生根本之态度;
虽,世事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
虽,行善难披及人人,我们仍将且永远勉力为之,XX,行善永远在路上。

标准:根据XX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本公司内困难员工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1050元,并根据XX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 困难员工的分类和界定标准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困难员工可分为:一般困难员工、重困员工、特殊致困员工、爱心助学四类。

一般困难员工:在职员工家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界定为一般困难员工。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六个月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1050元的。

由于员工本人,所供养的直系亲属患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等原因,半年内用于治疗的.个人承担的费用超过家庭成员同期总收入的。

由于遭受严重灾害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员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只有员工一人有固定收入,同时供两个及以上子女上正规大、中专院校(其中必须有一个上大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重困员工:在职员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常年生病吃药,子女上学还需费用,且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950元以下的界定为重困员工。

特殊致困员工:特殊原因或意外事故发生致家庭遭受难以克服的变故(灾害)。

爱心助学:在公司里已建立困难员工档案的家庭,其子女通过高考且分数线符合国家公布的录取分数线,当年被大学(中专、高职)录取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为困难员工:

有各种收入渠道,员工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员工反映强烈的;

有吸毒、赌博、酗酒以及其他犯罪行为的;

家庭有劳动能力的成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

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违反法律受到处理未满2年的(因计划生育政策不在此限);

弄虚作假、不据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支出情况的。

第四条 困难员工家庭成员及收入的认定

家庭成员的确认:

家庭成员包括:员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已成年的未婚子女、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以上均含合法收养的子女)。

家庭其他成员包括:

(a)主要靠员工工资维持生活的父母。其中父年满70周岁、母年满65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列为 供养,父母有职业或一方有职业的不能列为供养;
父母在农村的要了解供养情况,生活有保障或仍具有劳 动能力的不能列为供养。配偶的父母原则上不能列为直系供养亲属。

(b)父母不幸双亡,且由员工或者由员工配偶作为监护人抚养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

子女和外孙子女。

(c)由员工供养的双方均无职业的男性年满70周岁女性年满65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母,以及未满18周岁或丧失劳动能力必须由员工扶养的弟妹。

家庭可支配收入的计算:

员工工资收入:员工月应得总收入减去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后的实际收入。申报建立困难户档案的员工,其收入的认定必须是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实际收入。分为两种:一是收入稳定的,遇到增资时,以增资后的工资为准;
二是收入不稳定的,取六个月的平均收入为实际收入。

家庭其他成员收入:员工的配偶、子女和其他成员,无论是否有固定工作,只要有收入的均应统计在内。其中,员工配偶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又无家庭拖累的,应鼓励从事有报酬的"工作;
员工的子女年满18周岁以上,又未在校就读,有就业条件的,要鼓励就业;
难以就业的,应先申请低保。以上家庭成员无正当理由不积极就业又不主动申请低保的,均按当地低保线核定其收入。

按以上办法计算的家庭所有成员月收入之和(含物质收入),即为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即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宣 传

第五条 发放文件:内容包括活动意义、资金来源、组织形式、开展方式、活动方式等。

第六条 会议

组织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宣讲活动意义与评定方法与标准;
并做活动启动仪式。

组织车间主任及仓库主管级以上人员参加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车间主任、仓库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本部门会议,进一步宣贯公司困难员工帮扶的政策实施细节,并要求员工互相监督,以保证评定结果的公正性。

第七条 外部宣传:在公司相应地点挂横幅“XX,行善永远在路上”、“互帮互爱,快乐工作,人人向善”、“做好品质产品,做好品德XX人”。

第八条 组织机构

成立困难员工帮扶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实施和方案的更改,如同一时间出现困难员工较多而公司帮扶名额受限的情况下,由帮扶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最终帮扶名单。本方案解释权归困难员工帮扶领导小组。

四、困难员工调查和立档

第九条 在全公司内部展开普遍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员工公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步确定困难员工对象。

第十条 本着“严格标准,全面覆盖”的原则,做到“准确、规范、完整”。对初步确定的困难员工逐一进行核实,有条件的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包括收入证明、实际供养人口、生活费支出情况,家庭成员就业情况、疾病诊断和治疗费用情况、子女(必须是合法生育的子女)入学情况等。

第十一条 将核实结果向员工公布,按照困难员工分类标准备齐所有材料建立重困、一般困难员工档案。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查,进行公示。

第十二条 各类立档的困难员工,每年进行跟踪调查了解,有新增的按程序随时建档。脱困的及时撤档,并做好档案记录。

五、困难补助资金来源、方法和标准

第十三条 资金来源:根据董事长提议,由XX公司出资建立专项困难员工帮扶基金账户,并每年 定期存入,作为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其他公司乐于助人的同事捐助等多种形式筹措资金作为补充。困难 员工补助专项资金由财务统一管理。并建立完善的补助资金管理制度。接受公司、党委、工会的审查监督。若有乐于助人的同事捐赠,公司帮扶领导小组予以公布,以弘扬慈善助人的美德。

第十四条 补助办法和标准:

一般困难员工补助: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1000-20xx元。

重困员工补助: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20xx-5000元。

特殊致困员工补助: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3000-10000元。

爱心助学金:视具体情况给予补助1000-20xx元。

补助办法:每年12月上旬由困难员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交行政办,行政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审批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

六、困难员工脱困的确认

第十五条 凡建立困难员工档案的,经过各方面的帮助后,原来致困的主要原因已消除或好转,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改善生活条件,无须各种形式的救济也能维持基本生活,应该予以撤档。

企业工会制度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初级经济师考试: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企业的概念...工商企业制度的...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企业工会制度 第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为职工办好事实事长效机制,推动建家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在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公司工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协同配合。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三条 困难职工,是指在职职工本人和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病、残疾或遭受重大灾害,家庭生活困难且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上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公司成立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工会副主席担任,其他工会委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工会副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分工会主席和工会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困难职工的情况调查、档案建立、**接待、政策咨询、生活救助、法律援助等。

第四章 帮扶标准

第五条 困难补助标准

1.建档困难职工,一般安排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进行慰问,一次性发给300—500元困难补助。

2.特殊困难职工,经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研究,一次性补助1000—3000元。

第六条 其他援助

1.接待困难职工来信来访,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2.建立对口联系困难职工制度,公司领导和工会干部(工会委员、女工委员、经审委员)与困难职工建立对口联系,在节假日等时期,上门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

第五章 帮扶资金

第七条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主要来源以下方面:

1.公司行政专项拨款

2.公司工会困难职工慰问金

3.爱心互助会援助资金

4.职工爱心捐款

5.其他来源

第六章 帮扶程序

第八条 困难职工帮扶,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申请困难帮扶的职工依照困难职工标准,如实填写统一制作的困难职工申请表,交到困难职工帮扶办公室。

2.困难职工帮扶办公室负责对申请帮扶的困难职工进行走访和调查,核实其基本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和要求。

3.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对困难职工申请表进行审定、确认。

4.对符合要求的,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列入帮扶对象,给予相应帮扶。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九条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第十条 做好困难职工帮扶相关记录,定期对帮扶资料

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做到完整、清晰、无遗漏。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集团本部及所属各分(子)公司,由公司工会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原有相关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企业工会制度 第7篇

一、公司工会

为困难职工帮扶责任部门,负责每年对公司员工进行一次生活状况调查,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直接受理困难职工的帮扶申请。

二、帮扶的内容:

1、为困难职工提供困难救助、法律咨询、**来访接待等方面的`援助;

2、元旦、春节期间对困难职工进行一次走访慰问;

3、对因病住院的员工进行探望慰问。

三、困难职工帮扶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2、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

3、因本人或家庭成员痪大病造成家庭困难;

4、子女考取大专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支付子女上学所需费用。

四、申请程序:

1、由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向公司工会提出申请,并同时出具有关证明;

2、工会负责对困难职工真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签署意见报公司负责人审批或向县总工会帮扶中心申请救助,如属一般性生活困难,则由企业工会按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办理;

3、确定帮扶方式和帮扶金额进行帮扶。

五、资助标准:

1、凡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重大损失的,一次性给予500至5000元救助;

2、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每季度视情给予300至500元的定期补助金;

3、因本人或家庭成员痪大病造成家庭困难的,一次性给予500至5000元救助;

4、子女考取大专以上普通高等院校,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支付子女上学所需费用的,一次性给予20xx元补助。

六、资金来源:

1、公司行政和上级工会拨款;

2、公司工会经费注资;

3、员工及有关部门的捐助。

企业工会制度 第8篇

为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上,特制定本制度。

1、按月督促行政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2、根据《工会法》规定,按时、足额上解经费;

3、及时收缴会员会费;

4、在银行独立开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严格执行结算制度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5、认真编制预算,按预算使用经费;

6、报销时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并注明用途,经主席审批后方可报销,附件要齐全;

7、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其他各项财经纪律;

8、工会会计要做好日记总账、按月记账,按季编报资产负债表,做好年度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

9、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核销工作;

10、每年1-2次向职代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

11、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交接工作;

12、积极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财务检查等工作。

企业工会制度 第9篇

1、组织开展本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经费运营管理。

2、组织制定本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3、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4、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5、负责本工会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公开账目。

6、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企业工会制度 第10篇

1、建立健全内部财会制度,加强内部会计控制,防范化解财务风险。

2、一切财务收支必须首先经过审核,符合要求后才能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后才能据以记账。对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工作要分人交叉进行。

3、根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实行会计、出纳分设,钱、账、物分管,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在设置会计人员工作岗位时应做到:凡涉及财产和货币资金的收付、结算及其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二人分工掌管。

5、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负责日常收支核算和审核工作,编报本级工会各期财务报表、年度经费收支决算,确保各种会计资料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7、财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财会人员应当加强业务学习,参加地方财政部门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和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8、财会人员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的任免应符合法定手续,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企业工会制度 第11篇

1、按照《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对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等进行登记、核算、管理和处置。实行工会资产独立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

2、加强本级工会固定资产、库存物品的管理,定期进行实物盘点,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整、账实相符。

3、工会房屋建筑物产权和土地使用权归属明确,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齐全。

4、不得用工会经费进行高风险投资。没有用工会经费进行担保的行为。

5、严格按照《工会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破产企业工会资产的处置意见,做好破产企业工会资产的处置工作。

企业工会制度 第12篇

为保障工会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合理使用工会经费,根据《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和信息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工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一)工会的经费来源:

主要是全体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扣除应上缴厅工会的会费)、及中心拨入的工作经费,及工会自行开展的创收等费用。主要用途是用于工会的会议、工会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所需费用、慰问职工住院、帮扶困难职工及社会上的捐赠等。

(二)支配方式:

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工会需要请示分管领导,并请分管领导审批,5000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需要中心财务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工会组织实施。支出不超出1000元的,由工会委员研究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审核报工会财务。凡慰问本单位职工的,由工会委员统一购置慰问品,标准不超过200元。直系亲属办理丧事的,慰问金标准500元(指父母),非直系亲属不予慰问,慰问其他有关人员酌情处理。慰问金的支出是由参与慰问的工会委员,报告需要慰问人理由后,由工会研究决定从工会财务办理支付手续,经办人签字,工会负责人签字,工会财务按照支出情况规定制表入帐。

二、工会财务人员职责与管理

工会设立会计、出纳各一人(兼职),在工会主席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工会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银行转帐和结算、各项经费收支及票据的审核、记帐、报销。每季度上报给中心领导财务报表,年底公布全年收支情况。

企业工会制度 第13篇

困难职工救助资金本着切实为特困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指导思想,坚持解难济困的原则,经常性地救助因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特困现根据有关财务制度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的募集。

资金来源主要由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工会经费和个人捐赠等多渠道筹集。帮扶站常年接受社会、个人捐助,补充救助资金。

二、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⒈帮扶站设救助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接收捐赠资金和有关救助款项的支出,不得用于与救助无关的任何其他项目,接受财政、审计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计监督。

⒉定期公布资金筹集情况,通报救助使用情况。

⒊救助程序。首先由特困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由基层工会上报帮扶中心。帮扶中心进行审核,并由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集中研究,由帮扶中心实施救助。

三、特困职工救助办法

救助的对象及标准。困难职工帮扶站所救助的对象是兰山学校工会特困职工,且本人与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加入工会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家庭为单位,给予一次性资金救助:

①家庭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②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患绝症生活难以为继的职工;

③遭遇意外灾害,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职工;

④因生活困难造成无力支付考入大学的子女学费的困难职工;

⑤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难以维继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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