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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采购制度22篇

发表时间:2023-07-15 07:10:01 来源:网友投稿

采购制度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二、采购1、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制度22篇,供大家参考。

采购制度22篇

采购制度 第1篇

一、总则

为加强 采购 工作的管理,提高 采购工作的效率,制定本制度。所有的 采购 人员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二、采购

1、 热爱本职工作,勤于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市场信息的积累。

2、 廉洁奉公,不**,不违法乱纪,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

3、 负责公司生产所需材料的 采购 工作。

4、 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5、 坚决执行各项 采购 工作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 大项材料必须做招标工作,其他材料询价必须三家供应商以上参与。

7、 积极了解材料的短缺、发货、验收等实际情况,早知道,早处理。

8、 及时协助财务部对照欠款数额或者合同要求安排对供应商进行付款。

9、 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年一审核。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流程

采购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在项目的具体实施中担负了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建立高效、实用、完善的采购 工作流程 是提高 采购效率,较低成本最有效的方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 采购 部需要生产、财务、质检等各个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顺利的完成 采购工作,每个部门之间的联系需要一个标准来规划,来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各自的贡献。

1、 在项目的初始运作阶段, 采购部根据项目部、投标部的具体要求,配合进行投标的材料报价,以更好的达到在以后的`生产中控制成本的目的,更要避免发生投标价低于实际采购价的情况出现。

2、 项目正式运作后, 采购 部应该在第一时间开始进行所需材料的采购准备工作。生产计划部门依据工程合同和对比库存后的实际需求,对 采购 部下达《材料申购单》(附表 1 )此单由申请人填写,生产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一试三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发往 采购部,一份发往工厂或者生产基地。

3、 采购部接到《材料申购单》后,根据所需材料的规格,质量要求,数量,生产地址等实际情况,向公司已经确定的合格供应商中的 3 家— 5 家发出《材料询价单》(附表 2 )。供应商根据要求确认价格后对我司的《材料询价单》签字,盖公章后回传,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会做为以后向供应商付款的依据之一,需妥善保存。采购部根据几家供应商的对比研究后确定其中的一家或者几家进行供货。向其发出《材料订购单》(附表 3 ),同时向收货的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发送传真件通知其准备收货。

4、 供应商根据《材料订购单》安排生产运输,各项具体要求以与我司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随货携带各种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5、 工厂和生产基地在所需材料到场后,应由专人负责材料的质量、数量检查,检查中必须将供应商的送货单与我司的《材料申购单》和《材料订购单》相对照,质量和数量都准确无误后才能进行收货,然后填写《材料到货单》(附表 4 ),相关责任人签字后回传 采购 部。

6、 工厂或者生产基地完成生产任务后,及时通知采购 部,由 采购部根据货物情况和送货地址等安排物流公司进行运输。建议物流公司相对固定,便于统一定价,统一结算,节约运输成本。

7、 项目完成后, 采购 部根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安排付款。付款时,采购部填写统一的《付款申请单》或者《支票领用单》,同时向财务部递交此批次材料的《材料订购单》和《到货确认单》,如有需要, 采购部有义务向财务部提供《材料订购单》以及各家供应商签字盖章的《材料询价单》。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付款额度。

8、 供应商应于付款前开具出相符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普通发票,财务部在收到发票后即向供应商付款。

四、发展规划

原材料 采购在任何一个公司都是决定生产、销售的关键环节,早在几年前,资深的管理专家就提出了:采购 成本降低 5% 企业利润提升 10% 的战略观点。但是时至今日,又有多少个公司能真正的做到这点呢?

降低 采购成本不是一个短期的目标,也不是短期内就可以达成的目标,而是一个公司必须要规划、重视的长远发展策略,是需要长期的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公司整体的采购流程, 采购 制度的规范化来支撑的。需要公司的各个部门精诚合作,来完成这一共同目标。

我们 采购部的初步计划如下,其中的时间和工作目标根据实际情况会作出相应调整,但是保证前进的大方向永远不变

(一)在 3 个月内完成 采购 体系的建立,包括 采购制度, 工作流程 ,供应商管理等制度。进行供应商资格的初步审核,每种材料确定出 5 — 10 家候选供应商。开始逐步实施 采购 工作流程 。

(二)在 6 个月内完善 采购体系,修正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系统的开发和维护。让 采购 工作流程走入正轨,高效,准确的运行。

(三)在 1 年内建立高效的 采购团队,杜绝缺货、少货、次品、残品、送货不及时、报验不及时等工作失误,不出现一起由于 采购 工作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能初步感受到 采购 工作流程 高效、准确带来的便利,能看到 采购 成本降低带来的实际效果。

(四)在 2 年内建立起相对固定的 采购团队和供应商队伍。能切实看到由于 采购 成本降低而带来的公司利润上涨。

(五)大胆设想:
5 — 10 年后,公司以自主设计,自主研发牵头,以符合科技进步的产品、技术为主打,以完善的组织结构,人员搭配为根基,以高效、先进的管理体系为依托,建立一个集研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为主线,涉及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物流,工业品贸易等跨行业的集团公司。争取到时候每个省份和各大城市都能有我们公司的供应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最大限度地支持。

目前起草的《 采购 部管理制度和 工作流程 》与《供应商管理办法》只是依据原来在工程项目公司及生产厂家的 采购 工作中所积累的经验做的一个现行的暂时性的文件。还需要在试行的过程中不断的发现问题,修改失误,争取在几个月内修改出一套完整的,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 采购 系统体系。希望公司领导,各个部门同事在具体实施中,多提宝贵意见,指出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促进我们 采购 部工作的进步,真正达到降低 采购 成本,推动公司发展的目标

采购制度 第2篇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流程,并有效节约费用,避免资源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的采购、领用流程仅适用于公司内部使用的用品、设备等采购,不包含工程施工材料和设施设备的采购。

三、办公用品采购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常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预算内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相关责任人根据库存量及月使用量,按月采购,采购时间为每月20日,遇特殊情况进行调整。请各部门有特殊需求的",须在每月20日前申请,逾期则下月采购。

第二条 各部门所需预算内非常规及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向分管领导申请(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价格及用途),申请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若遇预算外急需高价办公用品、设备,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转行政人事部进行采购。

第三条 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订格式、规格,由部门经理协调行政人事部印制。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用品分为

1、低值易耗品

第一类:如墨盒、硒鼓、碳粉、软盘、刻录盘、复印纸、插座、电源线、计算器、订书机、剪刀、裁纸刀、印台、U盘等以及办公文

具类如:铅笔、橡皮、胶水、胶带、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抽杆夹、文件袋、文件夹、印油、资料盒、签字笔、笔芯、白板笔、萤光笔、修正液、订书针、尺子、长尾夹、卷笔刀、电池、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等。

第二类:生活及待客用品。如:面巾纸、纸杯、茶叶、水果、烟等。

2、耐用品

第三类: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第四类:办公设备类。如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扫描仪、幻灯机、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移动硬盘、电风扇、音响器材、电话机等。

第五条 全公司常规办公用品费用每月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元,若因人员或业务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标,则报请总经理审批进行调整。

四、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1、第一、二类办公/生活及接待用品的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登记)→(预算内)行政人事部采购→需求部门领用→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帐

2、第三、四类办公用品申领流程:

需求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需求申请单表》→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询价→总经理审核(签字)→行政人事部采购→领取发放,同时建立领用台帐,记载各部门领用情况。

3、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4、使用部门和个人直接负责办公用品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五、采购费用报销所有办公用品、设备采购后,由行政人事部完成费用报销手续。

六、其他事项

1、临时性非常规急需的低价物品可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后,由使用部门配合行政人事部先行采购,事后做好手续补办工作,反之是临时急需的高价物品须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2、各部门需要办公用品价格较高、数量较大、品种较多的(如各种会议和大型活动),至少提前5天做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采购。

3、对专业性物品的采购,由使用部门协助行政人事部共同采购。

4、办公用品原则上根据采购计划由行政人事部采购和保管。

5、凡属耐用品类,按部门岗位确定相应配置,如有质量问题,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更换、维修和其他售后工作。

6、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

7、员工离职时,所在部门交接人对照员工办公用品领用台帐清收其所领办公用品。并经行政人事部核实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8、公司员工应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好各类办公用品。

9、办公用品报废处理。非消耗性办公用品因使用期限到期,需要做报废注销时,使用人应提出办公用品报废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人将报废办公用品交回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注销手续。

10、办公用品若被认定为人为损坏的,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11、凡属各部门员工内部共用的办公用品由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丢失和人为损坏由部门经理负责。

采购制度 第3篇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

采购制度 第4篇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综合管理部参与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

8、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采购制度 第5篇

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43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学生校服采购、穿着制度。

一、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2、在校服订购前,我校听取家委会意见,家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与信誉好的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

3、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学校积极配合家委会相关工作。家委会通过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学校接受家委会提出的改进建议,发挥校服穿着制度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二、规范学校校服采购程序

1、学校通过综合比较,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经家委会审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2、学校要将合同复印件及时报区教育局后勤中心备案。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尽快到区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3、学校将校服样衣保留,作为验收校服款式、面料、颜色等的依据。

三、做好学生校服“双送检”工作

1、学校接收校服时,严格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破损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拒收。

2、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将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及时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检验合格后,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学生校服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

3、学校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将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并向质量技监部门报案处置。

采购制度 第6篇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采购制度 第7篇

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采购制度 第8篇

1、成立以院领导、临床、药剂科参与的药事管理小组。药剂科在药事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药房与药库分开,药库由专人管理。

2、采购药品必须从招标领导小组引进决定的中标单位采购药品,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

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

3、采购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采购人员根据临床需要,依据湖北省公费医疗用药目录科学地制

定采购计划,每月底25号前上报下个月药品采购计划,经医院药事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4、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药剂科初审,医院药事管理小组通过方能采购。

5、采购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有药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严格验收,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

、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包装情况进行验收、核对、双签字。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质量不稳

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供货。

6、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分离的管理制度。

7、药剂科必须定期向院领导、药事管理小组汇报本年度的药品品种、进货渠道等情况。院领导、药事管理小组定期对采购

渠道、药品质量,对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定期征求供货单位意见,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的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9、强化法规意识,自觉接受法律约束,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采购制度 第9篇

由于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防护用品在采购前应先了解产品的安全可靠性,检查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准用证是否齐全、有效。经审查不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产品,不得购进租赁和使用。

2、租赁机械设备时,应与租赁单位签定协议,并且审查其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以及安装、维修等技术资料,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机具不得租赁使用。

3、禁止购买、租赁以下设备机具:

①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

②存在事故隐患的

③超过安全技术标准规定使用年限的

④检测不合格的

⑤未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技术资料和检测合格证明的

4、购置防护用品要在上级安监机构批准、推荐或指定的销售处购买。对购进的安全防护用品,公司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按国家有关技术和安全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进行分类登记入库。所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三证一票”齐全,入档备查。缺少“三证一票”的安全防护用品任何人不得购入或使用。

采购制度 第10篇

1、学生食堂食品的采购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员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2、购买食油、食盐、酱、醋、味精等调味品要到固定摊点或商店选购,确认为非“三无食品”后,商家开具食品清单(或在食堂食品购买登记本卖主一栏签字)后方能成交。

3、定点购买蔬菜、肉类并索取卖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次购买都必须让卖主签字开收据清单。

4、所有购买的食品必须填写到食品购买登记本上,在购物人一栏由购物者签名,以示对本次购物负责。

5、在食品加工时发现**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购物清单为依据向商家提出索赔。

6、如果所购食品有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采购员没有作好索证工作,采购员负完全责任。

7、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食堂人员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采购制度 第11篇

为做好幼儿园后勤保障工作,使伙房食品采购各环节保持廉洁、公开、高效运行,**不良风气的侵蚀,杜绝事故和漏洞,真正做到后勤服务促进保教工作,达到降低幼儿伙食费成本之目的,让职工和家长放心和满意,特规定如下:

1、园内食品采购、协调由园后勤部负责,所送食品必须是经园考察后并签有协议的合格供应商提供,与园未签协议的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责任自负。

2、厨房食品、食材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原则确定合格供应商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食品采购的价格应以批发价或低于市场零售价(不得高于9折)。供给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3、购买食品,做到有计划、不浪费,不积压,贯彻勤俭办事方针。伙房班长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数量,并作好记录通知与园签有协议的供应商,协议供应商必须按品名、数量按时送货到园。

4、保管员是食品的第一验收责任人,伙房所有食品由保管员先行验收,班长复查的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保管员验收而擅自加工,凡是保管员未验收而他人擅自加工产生的票据财务不得报销由违章者付款。

5、园财务部是票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园内每日发生的各类票据进行比对分析,并有权提出质疑,拒绝任何问题发票入账。

6、厨房班长对每天伙房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进行复查(复查在保管员验收后进行),杜绝变质的和价格高于或等于市场零售价的食品进入伙房,早餐牛奶的票据保管员要现场核实数量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7、炊事员必须在保管员验收后进行拣菜、洗菜,并注意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混入优质菜中,对于采购的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炊事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及时报告。

8、购入食品的发票由保管员接收并送财务室,且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大小写齐全),有供货人(全名)、验收人(全名)、复查人(全名)三方签章(缺一项为无效票,财务不得报销),发票当日验收有领导签字有效(隔日无效),财务人员只对供应商付货款,严禁他人代理或私开发票。对于虚开、虚报,单价有问题的票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严格把好“三关”,即班长把好食品购买关,不买腐烂变质食品,不买“三无”食品(无商标、无厂家、无生产日期);
保管员把好食品验收关,对不符合标准、质量低劣的食品拒绝入库;
主厨师傅把好食品操作关,对变质食品、低劣食品拒绝操作。若因把关不严造成损失和食物中毒事件,除追究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主管领导、园后勤部、分园长要不定期对食品验收环节进行抽查。伙房班长、保管员必须履行其职责,对伙房的食品购买、入库、操作进行监督,对食堂工作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过程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若因失职和管理不力造成的后果,将追究责任。

11、对供应商的考核采用群众监督一票否决制(只要有职工和家长投诉举报即取消供货资格),对幼儿园让利的合格供应商实行鼓励可连续签约。

12、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问题,各环节有责任向园领导、园后勤部真实、客观反馈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采购制度 第12篇

一、做到计划进货,尽量保证食品原料或食品的新鲜。

二、严禁采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匠,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持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做好采购情况的记录以备查。

采购制度 第13篇

1、仓库的分类:

酒店的仓库总的来说有:餐饮部的鲜货仓、干货仓、蔬菜仓、肉食仓、冰果仓、烟酒、饮品仓,商场部的百货仓、工艺品仓、烟酒仓、食物仓、山货仓,动力部的油库、石油气库,建筑,装修材料仓,管家部的清洁剂、液、粉、洁具仓,绿化部的花盆、花泥、种子、肥料、杀虫药剂仓,机械、汽车零配仓,陶瓷小货仓,家具设备仓等等。

2、物品验收: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不管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什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目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目与什物数目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食物原材料、油味料不鲜不收,味道不正不收。

④对购进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目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3、入库存放:

(1)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2)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3)堆放要有条理、留意整洁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4)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
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4、保管与抽查:

(1)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2)抽查:

①仓管员要常常对所管物资进行抽查,检查什物与卡片或记账是否相符,若不相符要及时查对;

②材料会计或有关治理职员也要常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5、领发物资

(1)领用物品计划或讲演:

①凡领用物品,根据划定须提前做计划,报库存部分预备;

②仓管员将报来的计划按天天发货的顺序编排好,做好目录,预备好物品,以便取货人领取;

(2)发货与领货

①各部分各单位的领货一般要求专人负责;

②领料员要填好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目、单价、用途等)并签名,仓管员凭单发货;

③领料单一式三份,领料单位自留一份,单位负责人凭单验收;
仓管员一份,凭单入账;
材料会计一份,凭单记明细账;

④发货时仓管员要留意物品提高前辈的先发、后进的后发。

(3)货物计价:

①货物一般按进价发出,若统一种商品有不同的进价,一般按均匀价发出。

②需调出酒店以外的单位的物资,一般按原进价或均匀价加手续费和治理费调出。

6、清点:

(1)仓库物资要求每月月中小清点,月底大清点,半年和年终彻底清点;

(2)将盘结果列明细表报财务部审核;

(3)清点期间休止发货。

7、记账:

(1)设立账簿和登记账,账簿要整洁、全面、一目了然;

(2)账簿要分类设置,物资要分品种、型号、规格等设立账户;

(3)记账时要先审核发票和验收单,无误后再入账,发现有差错时及时解决,在未弄清和更正前不得入账;

(4)审核验收单、领料单要手续完善后才能入账,否则要退回仓管员补齐手续后才能入账;

(5)发出的物资用加权均匀法计价,月终泛起的发货计价差额分品种列表一式三份,记账员、部分、财务部各一份;

(6)直拨物资的收发,同其他入库物资一样入账;

(7)调出本酒店的物资所用的治理费、手续费,不得用来冲减材料本钱,应由财务部冲减用度;

(8)入口物资要按发票的数目、金额、税金、检疫费等如实折为单价人民币入账,发出时按加权均匀法计价;

(9)对于发票、税单、检疫费等尚未到的入口物资,于月底估价发放,待发票、税单、检疫费等收到、冲减估价后,再按实入账,并调整暂估价,报财务部材料会计调整三级账;

(10)月底按时将材料会计报表连同验收单、领料单等报送财务部材料会计;

(11)与仓管员校对什物账,每月与财务部材料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8、建立档案轨制:

(1)仓库档案应有验收单、领料单和什物账簿;

(2)材料会计的档案有验收单、领料单、材料明细账和材料会计报表。物品、原材料采购轨制

采购制度 第14篇

一、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二、 工作程序

(一) 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总务后勤人员负责采购;

4、物料采购应尽量采用月结方式为付款条件与供应商洽谈。

(二)采购申请

1、采购之前,采购经办人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

2、紧急采购时,由采购部门在“物品申请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总务后勤人员或采购部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在“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物品申请单或采购定单”交到财务部进行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3、采购物料定单必须写上公司统一规定PO单号报总经理审批后复印一份交与财务。

(四)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做好采内参市场行情的经常性调查。

3、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4、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期进度的控制。

5、做好平时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五)采购方式

1、集中计划采购:凡属日常办公用品必须集中计划购买。

2、长期报价采购:凡生产用物料须选定供应商议定长期供货价格。

3、每年第一个月重新审定上年度供应商,与供应商洽谈需两人以上进行,并对供应商评审,且作出相关评审记录。

(六)采购实施

1、“物品申请表”批准签字且到财务部备案后,办理借支采购金额或通知财务办进汇款手续。

2、采购人员按核准的“采购定单或物料申请表”向供应商下单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日期或到市场采购。

3、所有采购物品必需由仓库或使用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才能办理入仓手续。

(七)采购付款方式

1、物品采购无论金额多少,一律由经办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核准签字后方可报销。

2、物料采购付款必须见供应商提供送货单及我司开出的入库单、采购定单、收款收据等单据方可结款或开支票。

(八)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人员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定“采购定单或物品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
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作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机关处理。

三、 附则

各部门需要采购时,凡是没有按上述审批手续审批和流程采购的,财务部将拒绝付款。

四、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五、附生产物料采购流程图:

采购制度 第15篇

1目的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

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物资管理要求

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流程》的有关规定。

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电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采购。

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材料采购合同

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材料的验证

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邀标文件中约定。

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

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货商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7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制度 第16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贷款资金、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 学校各院系、各单位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采购主体和供应商

第六条 仪器设备采购的主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七条 成立"中国地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的集中采购机构,资产处负责办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采购事务:负责全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包括批量)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招标、采购管理文件(含制度、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主持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

第八条 非集中采购机构(各院系、各单位)负责下列采购事务:单价2万元及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采购。单价在2万元以上(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各单位会同资产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条 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构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条 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外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它组织;

(二)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规定准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外国供应商一般应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或能有效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学校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 学校采购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须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供应商投际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构直接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一般应实行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被邀请的特定供应商一般由采购机构和资产处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因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急需采购,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

第十五条 采购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规格的仪器设备且有现货时,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的;

(二)原采购的后继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在原招标目的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50%,因而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

(四)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继扩充的;

(五)从残疾人机构,慈善机构采购的。

第十七条 购置单位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应尽量通过符合海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形式进行采购。

第四章 学校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 购置单价为5万元及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器材申请卡",由各院系、各单位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资产处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主管校长审批。"中国地质大学申购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5到20万元之间(不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20-40万元之间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和资产处共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资产处与学校仪器设备专家论证组组织论证。

第十九条 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各院系、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由资产处审核,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空调器等耗电量较大的仪器设备,需报学校用电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重点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明确一名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审核同意下达的每年项目设备购置总经费额度情况,于每年年底编报全年仪器设备购置清单,报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资产处,各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应在采购前一个月及时与装备处联系,并按要求向装备处提供有关材料,以便进行采购前论证、审批等各项采购程序的操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投标程序规定如下:

(一)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向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书应当包括所购仪器设备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三)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由招标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时应当众验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损坏;

(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购置单位和资产处派人共同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评标。

第二十二条 非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30天内完成,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60天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时,由资产处和采购机构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文件内容和招标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时,购置单位应当将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处。

第五章 学校采购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接受党纪、政纪、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采购项目,由资产处配合采购机构共同开标。 第二十七条 学校监察处、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有权从下列方面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学校采购预算的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对合同履行验收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 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学校纪监办、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责令其进行整改;
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有意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擅自改动采购标准的;

(三)与供应商违规串通的;

(四)开标确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的;

(五)拒绝采购监督小组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不提供有关材料的;

(六)其他**违规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应责令其改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学校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二)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构签定采购合同的;

(六)向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采购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七)其它**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条 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的规定,循私舞弊,**的,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具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余所列违规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制度 第17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贷款资金、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学校各院系、各单位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采购主体和供应商

第六条仪器设备采购的主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七条成立"中国地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的集中采购机构,资产处负责办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采购事务:负责全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包括批量)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招标、采购管理文件(含制度、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主持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

第八条非集中采购机构(各院系、各单位)负责下列采购事务:单价2万元及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采购。单价在2万元以上(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各单位会同资产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构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条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五)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外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经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进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它组织;

(二)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规定准入我国市场的外国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外国供应商一般应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或能有效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学校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学校采购一般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须公开招标采购的仪器设备,按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文件精神执行。

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机构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个或三个以上特定供应商投际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构直接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机构向一家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一般应实行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被邀请的特定供应商一般由采购机构和资产处商议确定。

第十四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

(二)因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而急需采购,无法按招标方式得到的;

(三)投标文件的准备需较长时间才能完成的;

(四)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需要高额费用的;

(五)对高新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

(六)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

第十五条采购价格弹性不大的标准规格的仪器设备且有现货时,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第十六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他合适替代的;

(二)原采购的后继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三)在原招标目的范围内,补充合同的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的50%,因而必须与原供应商签约的;

(四)预先声明需对原有采购进行后继扩充的;

(五)从残疾人机构,慈善机构采购的。

第十七条购置单位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应尽量通过符合海关优惠政策条件的形式进行采购。

第四章学校采购程序

第十八条购置单价为5万元及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申请人应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器材申请卡",由各院系、各单位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资产处负责审批。

购置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主管校长审批。"中国地质大学申购大型精密仪器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5到20万元之间(不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在20-40万元之间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和资产处共同组织专家论证。

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资产处与学校仪器设备专家论证组组织论证。

第十九条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各院系、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由资产处审核,报省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空调器等耗电量较大的仪器设备,需报学校用电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重点建设项目均实行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制,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明确一名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各项目领导小组应根据学校审核同意下达的每年项目设备购置总经费额度情况,于每年年底编报全年仪器设备购置清单,报项目主管职能部门和资产处,各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负责人应在采购前一个月及时与装备处联系,并按要求向装备处提供有关材料,以便进行采购前论证、审批等各项采购程序的操作。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投标程序规定如下:

(一)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向三家或三家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书应当包括所购仪器设备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供应商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三)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人数以及与招标投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四)开标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由招标人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时应当众验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损坏;

(五)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购置单位和资产处派人共同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进行评标。

第二十二条非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30天内完成,招、投标方式的采购工作程序一般在60天内完成。

第二十三条采用招、投标方式时,由资产处和采购机构共同编制招标文件,文件内容和招标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学校采购合同需要变更时,购置单位应当将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告资产处。

第五章学校采购监督

第二十五条学校采购工作接受党纪、政纪、审计、财务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采用招、投标方式的采购项目,由资产处配合采购机构共同开标。 第二十七条学校监察处、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有权从下列方面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查:

(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二)是否符合学校采购预算的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四)合同中是否包括了对合同履行验收提出的特别要求。

第二十八条采购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学校纪监办、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应责令其进行整改;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有意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应当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的;

(二)擅自改动采购标准的;

(三)与供应商违规串通的;

(四)开标确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定采购合同的;

(五)拒绝采购监督小组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不提供有关材料的;

(六)其他**违规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视为采购行为无效,应责令其改正: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其经济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学校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二)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构签定采购合同的;

(六)向采购招标领导小组、采购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七)其它**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条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招标采购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的规定,循私舞弊,**的,可按学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具有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余所列违规情况,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采购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采购制度 第18篇

(一)审批

凡属新增(医院尚未使用过的、集中招标目录中没有的)医疗器械,使用科室需填写申请表交医疗设备科,申请表内容包括:医务科门对临床使用必要性的意见(对一次性性医疗用品,还需有院感部门的审核意见),财务部门对收费情况的意见和设备科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市场准入的合法性审查意见,然后经设备科长审核送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必要时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批准。

非正常使用医疗器械的控制:

(1)新增审批的器械,属临床未使用过的,在当前医疗工作中需要长期使用的,在审批中,要说明长期使用。

(2)新增审批的器械,在目前临床使用中已有同类产品,是针对个别特殊病人需要的,应合理限制其使用量,使用量不应超过15%。

(3)新增医疗器械的价格先可使用三个月,然后根据使用量的情况,医院组织院内招标,以确定合理的价格。

(二)采购

医院购置和接受赠送的医疗器械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卫生行政部门及海关、商检、计量等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属于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器械,应在招标后在中标单位中选购器械。

对于没有集中招标的量大、价值高的医用器械,医院应组织院内招标采购。

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用计量器具的购置凭医用计量器具购置审批单。

不得采购无证医疗器械。

在向中标单位或医院确定的经营单位选购医疗器械前,应订立购销协议或合同(合同的格式建议采用全市设备质控统一的格式),以明确供货、验收、付款方式、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

(三)索证

医疗器械产品采购前供应商必须提供下列证件:

销售人员必须提交带有身份证复印件的单位委托书;

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提供经营产品的代理证书;

提**品的有效证件如:医疗器械注册证、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

产品质量承诺;

所有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均要加盖单位红章。

采购制度 第19篇

1、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性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2、采购根据日常工作办公需要,在财政纪律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采购范围。具体包括基本建设工程支出,购置设备、车辆、办公用文化用品等消耗性支出和会议支出,凡需列局财务的所有办公经费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维修车辆、购买汽油按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招待费用按招待管理制度实行)。

4、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1)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2)办公室将全局办公用品需求情况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全局办公用品采购计划;
方案一:(3)办公室将党组确定的采购计划通知各股室自行采购;
(4)采购费用凭有税发票到局财务审核,按财务规定报销;
方案二:(3)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
(4)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
(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

5、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XX元的国有资产。采购办法:(1)单项价值在XX元(不含)以内或采购总额在1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写出采购申报,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同意后,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2)单项价值在XX元以上和采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股室和办公室、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需政府采购的委托区采购中心统一办理,由局财务结算。

6、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软件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的采购。该项设备采购由局党组以办公必需为原则研究确定采购目录(见附录),凡目录以外的电子设备及其配套设备一律不能采购。因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目录项目,需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更新采购目录。

7、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1)计财股对经采购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固定资产因工作关系进行移交需将移交清单送一份给计财股备案,办理责任人变更登记。(2)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精心爱护,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性。不准用办公用固定资产办私事。未经许可,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外单位或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固定资产出借,应由借用人写出局面借条,明确使用期限,由批准人签字同意,方能出借。借用人到期归还后,责任人应对所借资产的完整性进行检查。(3)因不正当操作使用,或因个人过失,或因故意损坏,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坏,责任人或过失人应予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坏的还应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给予严厉批评。出借后的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坏由借用人负责赔偿。(4)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责任人应予赔偿,承担全部责任。固定资产出借后造成丢失的,由借用人或批准人赔偿。(5)经妥善保管后,固定资产发生被盗的,责任人应当写出情况说明,由党组研究认定责任。

采购制度 第20篇

为依法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校服管理,不断提升我市校服管理工作水平和校服总体品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我市特制定广元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制度。

严格校服选购范围

办法规定,除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不得统一采购校服外,其余年级经家长委员会同意,可以统一采购校服。校服使用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严控校服采购品种、档次和套数,不能一次性购买多套校服,原则上春秋季、夏季、冬季每生选购校服不超过2套(实际需求根据家长委员会意见确定)。

严格校服成本核算,合理定价,做到质优物美,严禁采购价格虚高的所谓高档校服,增加学生优越感和家长经济负担,同时也严禁采购低价低质的校服。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规定,中标供应商收取货款时应向学校出具增值税发票,严禁违规收取和挪用校服费。

鼓励中标供应商按学校着装人数的2%以上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无偿提供校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负责材料审核,存档备查。

明确校服选购主体

办法指出,学校是校服选用的组织者,家长委员会是校服选用的主体。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凡自愿统一着装的,须由学生(或家长)提交签字委托并由学校存档。

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购小组及评委,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选购小组及评委5-7人为宜(着装人数1000人以下5人,1000人以上7人)。

严格校服选购评比条件

办法强调,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是具有校服生产销售合法资质的校服生产企业(不接受中间商)。

为保证质量,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前提下,确定校服价格范围,适当降低价格在评分中的影响因素,避免厂家低价降质。

学校要抽取一定数量校服,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校服进行检验。学校在组织验货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校服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对已经进入校园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更换,防止危害学生身体。

建立校服监督惩处机制

办法要求,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专项督查,通报督查结果。

学校要监督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水平。招标文件要依法公示备案,产品要严格履约验收,档案资料要齐备完善;
一律不得向资质证照不齐备、质量安全无保证、售后服务差、商业信誉度不良的校服生产企业、中间商和“皮包公司”采购校服;
严禁订购来源不明或标志标识不规范的校服。

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并计入“黑名单”,取消在本市参加校服竞标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校服中标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学生造成损害的,依法进行处罚和赔偿。

畅通反映渠道,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教育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作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采购制度 第21篇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
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
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
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
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
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19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4)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采购制度 第22篇

为加强对单位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

1、办公室采购人员负责按照采购预算实施采购活动,包括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完善采购文件。

2、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所购货物的验收与入库,并完善相关记录。

3、单位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采购合同协议的审核。

4、单位聘请项目监管部门负责对货物、工程验收的审核。

5、分管副主任负责审核采购价格、验收入库和监督完善采购文件。

6、主任负责对采购合同、付款的审批。

7、财务科负责审核确定采购方式、发票真伪、支付货款。

二、活动流程

1、各科室根据实际所需填写“申购单”,经科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定期报办公室。

2、办公室将各科室申购单汇总后,每月统一提出申购计划,先报分管领导审核,然后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人员实施采购。大宗物品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实施采购。

3、单项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万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万元(含)以上的维修工程,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途径购买;
单项2千元以下或批量2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物品、 1万元以下的维修工程,可以自行购买,并索要正式、合格发票。

对小额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4、对大宗物品,办公室负责与供货单位拟订采购合同,然后由法律顾问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存档备案。

5、对到货物品,由办公室仓库保管人员进行验收入库,出具验收证明。对重大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对验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时上报处理。

6、办公室采购人员将应付款项目报财务科审核,并经逐级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执行付款结算。

三、其他相关控制措施

1、单位应当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单位利益。

2、加强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由档案室负责妥善保管采购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采购预算与计划、各类批复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投诉处理决定等,完整记录和反映采购业务的全过程。

3、对于大宗设备、物资或重大服务采购业务需求,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成立由单位内部资产、财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

4、加强涉密采购项目安全保密管理。涉密采购项目,应当在政工科的监督指导下,严格履行安全保密审查程序,并与相关供应商或采购中介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设定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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